1 ) 酷到骨子里的柔情
美版[龙纹身的女孩]通篇看下来就一个字:酷!从NB的片头开始,场景、配乐、剪辑、男女主演无一不酷劲十足,这是芬奇擅长的题材和风格,他对影片的控制力使得这部翻拍片走出自己的特色,作为没看过原著没看过瑞典版的观众来说这样一部片子足够high了。
其实故事方面这次芬奇做的不是很好,158分钟的正片时间前半段分开讲男女主角,铺垫案件的细枝末节,在中间部分男女主角相遇天雷地火的破案,最后再把男主的麻烦事一锅解决。流程说起来简单,重头戏破案部分更是拍摄的有点简单粗暴,芬奇用镜头来点拨观众破案,可利落的剪切没有给观众足够时间去消化较大的信息量,结果是好几十年的案子嗖嗖几个镜头两下就破了,多少让人感到摸不着头脑,有点时间不够赶快结束的意思。[龙纹身]不像[十二宫]是个末了都无解的悬案,叨叨3个小时没个结果观众也没意见,这次的问题在于影片先白乎人物性格,再一股脑的破案,有点割裂,如果能像[七宗罪]那样在破案过程中一点一点讲圆人物性格最好,当然咱也是业余的给专业的瞎支招,也就是盼着侦破过程能更酣畅淋漓一些而已。
故事上的弱实际上是在影片强烈风格下被进一步放大的,影片的主色调是冷的白和酷的黑,暖色出现时反倒都是一些危险时刻。利索的转切镜头,妖冶电子的配乐,流畅的动作场景都把风格做到最大,即使案件破解的有些苍白,依旧能让观众看的澎湃看的心痒痒。
同理,角色也在最大程度上撑起了影片酷的风格,身为Daniel Craig的粉,我看完电影后除了更耐叔以外也拜倒在Rooney Mara妹子脚下。Craig这次的角色没有007那样能打(反而还怂得很),也不是[夹心蛋糕]那种道上的混混(更是一点都经不住人家唬),Mikael是一个尚属圆滑的正义记者,除此之外他也就一居家大叔,做个三明治养养流浪猫,所以面对Vanger家的烂事儿也只有Lisbeth才能帮他查清楚。这妹子太酷了也太苦了,作为黑客她能通天,可同时作为一个被政府监管的22岁姑娘她身上又有着太多的纠结过往。Rooney Mara完美的诠释了那种冷酷带着点柔弱的感觉,让人折服妹子的酷同时又心疼她的伤。相信Mara经过此片在好莱坞会走出自己一片天空,能豁出自己为角色的演员,一定能成功。至于DC也再次证明了自己可以跳脱糙男007,戏路还是很宽滴。
个人认为相较于去年的[社交网络],[龙纹身的女孩]这样的罪案题材才是芬奇最擅长的,才是观众最爱看的,所以芬奇快点拍后面两部吧,群众们等着呐!
(下一段为花痴矫情聊情感时段,很剧透,还没看片子的就不要往下拖了)
好吧,让我露出真实面目放下端着的正经架子来歪歪叔和妹子的感情:
妹子头22年过的不好,除了政府安排的监护人以外她没有亲人,特立独行的外在实际上藏着孤独的魂。和叔的纠葛从Vanger家委托调查开始,光凭书面材料她已经知道这是一个好人,叔成了一个从未谋面的最熟悉的人。而叔生活在另一种世界里,除了因为最近一篇报道倒了血霉外,他的世界波澜不惊。
两个生活完全不同的人第一次见面,妹子见惯了操蛋的男人,被这个一上来很直接不拿自个儿当外人还塞给自己一汉堡的家伙反而弄得有点不知所措;叔见着这个怪模怪样快比自己还了解自己的妹子其实心里挺惧的,可还得装强势充气场,可句句话都被妹子戳穿完全没了面子。喜感十足的初次见面,这时候妹子应该已经有点喜欢叔了吧。
妹子性格这么强硬,看着叔受伤后叫个不停的渣样不腻歪反而毅然决然的将其推倒,自己每天就是方便面可乐度日,可她给叔做了“那一晚”后清晨的早餐;妹子以往下手都不带思考的,却记得问叔一句“may I kill him”;她微笑着说她开始与人交往了,她摘下身上那么多环打扮起来偷偷帮叔解决问题去了,她给叔买圣诞礼物,认真的写贺卡……这可能是她22年人生以来第一次做这些,可结局只能是看着叔挎着情人离去的背影。
叔不是无情,叔是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份“情”。这个笨蛋根本没来及深入了解妹子,他或许以为与妹子不过是相互满足欲望罢了,没料到会有爱情这种东西发生。岛上的case结束后他也就重回自己的生活轨道,他甚至都不知道是妹子帮他解决了官司。我相信叔心里有妹子,只是他自己都还没感觉到罢了。
这就是onna说的相互了解的不对等,这一方太了解另一方,而另一方还没完全开始了解这一方。
妹子的心跟着圣诞礼物一起被扔到垃圾箱里,叔浑然不知,他美滋滋的和情人约会时,身后有个黑衣冷酷的妹子把柔情托付给了他却又被狠狠甩下,红了眼眶,扭头重新回到黑暗中,头也不回的。
如果一直都在查案该有多好,妹子从叔过来摆弄电脑都要马上闪开一段距离,到要求叔“put your hand in my shirt”的这段过程,叔根本不知道,妹子变了多少。
如果叔能接住妹子递过来的那根烟狠狠吸上一口,跟着妹子走该有多好。
如果能一直停留在两人对望的温存该有多好。
可惜没有如果。
(我去本来想写的轻松点的,结果搞得跟琼瑶奶奶二代似的,对不住了各位,此部分请观者尽情拍砖,本人先去补补血槽。。。)
2 ) 就是这个让人无法不爱的女孩
看预告片时打死我也想不到女主角是曾演过《社交网络》里Mark Zuckerburg那个小女友的姑娘,虽说那姑娘也蛮有点任性的骨气,毕竟还是个正常人。搜了搜她出演的其他片子,翻拍版的《榆树街噩梦》有点阴气,《Tanner Hall》也有点诡异,但怎么说都是好看的妞。《龙纹身的女孩》里边的Rooney Mara面,目,全,非。
但是,Salander不就是这样吗。打扮得想让全世界都远离自己(repellent),却还是让人忍不住被吸引。电影里的Rooney就是这样,刚看上去恐怖至极,可是在那针刺一般的外表下你能感到有个柔软的内核,那一点点无法消解的软弱(vulnerability)让人忍不住想一窥究竟。
全球销售六千五百万本的小说,拍成电影,估计不满的人比满意的人多。人的想象力一经表达就被固化被限制,不被达成的梦想永远最美。即使是这样,甚至有一个口碑不错的瑞典版本存在,大卫芬奇还是说自己有故事要说(他的确够自以为是的,把某个主要情节改动的让人瞠目结舌!不过如果没有那个改动——以及其他的删节,用他的话是“把六百页小说删成两三百页”——电影估计要拍个四小时!花销更要巨大)。他看小说(剧本?)看到第40页就懂为什么会被送到自己手上,用影评家的话说,大卫最擅长拍摄的就是“被孤立被边缘化的那类人”。
Salander当然是那样的人。她痛苦的经历本就令她几乎无法选择做正常人,而她不仅拒绝假装正常,反而对生活迎头痛击,恣睢的“选择”做一个异类。Blomkvist似乎过着平顺的生活,可惜他骨子里的正义感,与生俱来的敏锐,以及淡漠性格背后的好奇心,使他几乎身败名裂这一件事变得不那么教人惊诧。
两个被生活逼在促狭角落的人阴差阳错的连结在了一起——我始终觉得为老头工作的律师大人硬要见Salander一面缺乏合乎逻辑的动机,然而,生活有时候就是没什么逻辑的(是吧?)——见面之下,这个诡异的姑娘恐怕就再也没离开他的脑海,才会在情急之下脱口说出这个人,致使Salander和Blomkvist的相见。
相见前后的那几场戏我非常喜欢。几个来回就把人物的心理细节交代的非常清楚——脉脉含情的安全公司老总,激赏Salander才华的Blomkvist,有戒心又对某类事件有自己的正义感的Salander,包括那个很像亚裔的小女友,每个人都栩栩如生,一个表情抵得上十页书。
要说起我最不喜欢的戏,恐怕说Salander遭强奸的那场——Rooney Mara被拍得太美,缺乏应有的恐怖感。演Bjurman的人又太歉疚。大卫还是对性侵犯太过仁慈!!
再有就是Salander和Blomkvist的几场床戏。太伤人心。所以才让结尾那一幕变得更顺理成章也更让人喟叹。那个场景的美学视角很好,骑着摩托绝尘而去的Salander真的就像划破夜空的精灵,那么孤独,那么决然。
说回Rooney Mara。她本来对拍戏没有想法,家境显赫(她家族是纽约Giants,匹兹堡Steelers的创始人和拥有者!)的她,在NYU拿了心理学、国际社会关系和NGO的学位。因为有个做演员的姐姐带动才开始拍戏,谁知这妞太过认真执着,什么都豁得出去——全裸,形象大变,真格去穿了鼻唇眉乳环⋯⋯不要命的架势,加上本来就有点古灵精怪的样貌,竟然让这个第一眼甜妞真的就演成了长着黑色翅膀的Salander。
去看看这个电影。也许你会恨大卫芬奇,或者厌烦Daniel Craig(以及演他情人那个,太不美了!),但你会爱上Rooney Mara。她给了世界一个想要为她心碎,想要去抱一下的Sala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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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评其实到这里就完了。因为Heidi的留言,让我想要简单八一下《龙纹身》系列小说作者拉森(Steig Larsson)。有兴趣可以读一下。我写得很简略,有时间可以再补八。
如果读过小说,就会发现其中洋溢着拉森的自恋,他把丹尼尔克雷格的角色Mikael Blomkvist写得十分正义完美勇敢聪明又招女人爱,简直就是高帅富,而这个有侠气的记者,如你所想,就是拉森自己的影射。
作为一名记者,拉森也跟Blomkvist一样做些独立研究,到处找人麻烦,所以也有些宿敌。因为怕遭人报复,所以一直没有跟自己长期同居的女友结婚。因为瑞典法律规定,结婚就要公布住址(好诡异的规定),对拉森来说风险太大。
而《龙纹身》系列据说是拉森写来自娱自乐的,完稿三本,后来受到鼓励,决定出版。传说中他已经规划好了一共七本的大纲(!),谁知天意弄人,拉森某天去上班的时候,电梯坏了,他决定爬楼梯。如果你知道拉森家族有遗传性心脏病,你大概能猜到后来发生了神马。
总之英年早逝的拉森,身后留下了很多让人唏嘘的事:
首先是他的女友。在瑞典,未婚同居不受保护。基本已是事实婚姻的女友不能继承他的任何财产(这里有后话,要读下去喔)。
其次,拉森其实年轻时曾立遗嘱,要把遗产捐献。然而,瑞典法律又规定(!)遗嘱要有证人,可惜拉森没有,所以他全部的遗产归属了他的亲戚——他爸和他哥,他们不肯与其他人包括拉森女友分享(这里有伏笔,要读下去喔)。
然后,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他未竟的小说。且不说拉森的七本书的计划,传说中他的第四本小说已经写好75%。由于前文所说的瑞典法律,这个手稿,包括他已发表小说的收入,全部在他哥他爸手中。伏,笔,来,了——拉森女友说拉森有跟自己讲过小说的构思,如果她能拿到手稿,她就能把小说补完——但是,如我们所知,这一切都因为伟大正确的瑞典法律(以及拉森父兄的决定),而不可能得以实现了。
所以,我们就没办法知道,在纹了龙纹身、玩了火(第二部)、踢了马蜂窝(第三部)之后,我们无法不爱的Salander又做了什么。
我们大概只能仰天长叹,你说你没事爬什么楼梯呢,拉森童鞋。
3 ) 她能搞定一切 除了爱情
我梦想成为沙德兰那样的女孩,瘦而不弱,身手不凡,精明干练,浑身散发着一种刚毅的内劲儿。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驱使她嚣张乖戾我行我素,十二岁试图杀死自己的父亲,造成他浑身百分之八十的烧伤。
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被别人的眼神左右,鼻钉耳钉嘴钉装饰着脸颊,不定期的在身上添置纹身,即使痛,脸转过一旁去忍。她并不是要做出一副个性的样子给别人看,她只是随心所欲满足自己。
我喜欢她的智慧和态度,但超凡脱俗之人必定遭受过常人没有经历过的苦难,她的血泪浇铸了自己由思想而衍生出的果敢的行为。
她身手敏捷的把虐待她的变态狂收拾的服服帖帖屁滚尿流。
后来,她因为一桩女孩失踪案和米克尔·布隆克维斯特携手并肩共同追究谜底。
她主动和米克尔·布隆克维斯特fuck,是她表达爱的方式,她这个平时喝可乐吃速食的人,竟给米克尔·布隆克维斯特做了一顿早饭,这里的镜头看得我满眼的感动,爱情不是为了迎合你而去做这种改变,而是,在做这种改变的过程里,心里满溢着幸福,是做给彼此看的幸福。
谜底揭开,沙德兰以为她们之间的感情不会因为案子的告捷而中断,她默默的替米克尔·布隆克维斯特搞定了仇人,赢回了荣誉。
她梳理好自己去见米克尔·布隆克维斯特,去时装店精心的为他挑选上衣,她骑着她一直喜欢骑的摩托车心里装着欢喜带着衣服来到米克尔·布隆克维斯特家里,昏黄飘雪的圣诞夜,她站在楼下,望见阳台上米克尔·布隆克维斯特和妻子亲密的样子,回手用力的把衣服扔进垃圾箱,骑上摩托绝尘而去。
我不知道沙德兰有没有掉眼泪,我只知道我自己的眼睛湿了;我不知道沙德兰今后会以什么态度面对生活,我只希望她能够过得开心幸福。
她能为情人赢回官司和荣誉,却不能在情人那里赢得爱情,这样的沙德兰,直叫人心疼。
他不会明白沙兰德为他做的,但沙兰德对得住自己的心。
记得影片结尾前一段米克尔·布隆克维斯特对沙德兰说“you look nice",我在心底悄悄的说”All because of you."
但即使nice,也救不了你的花心。
4 ) 占士邦,你忘了斯德哥尔摩的夏雨荷吗?
美国版跟瑞典版很像,分场,人物造型,场景设计,拍摄地都在斯德哥尔摩,甚至演员都是以瑞典人为主……最大的不同是女主角。
瑞典版的伊莎白是欧洲独立女性,眼神表情中透着老奸巨猾,玩弄男主于手掌心,有点白蛇与许仙或者中年妇女装嫩的意思。
美国版的则是萝莉扮成熟,时时惊惶不自安,需要占士邦(怪)叔叔的手永远放在她衣服里。
同样的第一次推倒后,瑞典版是大咧咧仰天抽烟,胸前一马平川枕边人追悔莫及,老娘爽了管你去死;美国则是女上位逆推,但这不是女权主义,是小咪咪妇女变大的终极武器。换句话说,瑞典版是拍给哥特男女和哥特不男不女看的,美国版还是拍给男人(或者大卫芬奇自己)看的。不信请比较两版五十年前几个少女的选角,她们可都是瑞典人!
最经典的区别是结尾(我知道美国版只拍了一部,但根据票房来看他们永远不会拍后两部了):
瑞典版是男主去找伊莎白,像旧鞋一样被拒之门外。
而美国则是在飘雪的圣诞夜,一模一样却南辕北辙的斯德哥尔摩,伊莎白去找男主,还带了件衣服!
大卫芬奇,你这肮脏恶心的碎尸狂,原来是个隐藏得很深的琼瑶迷……
PS: 我给这片子三星,主要是出于烟民的义气,看了一年电影,就这部敢让主角抽烟,而且还说出牌子:“红万”。
5 ) 浅探患阿斯伯格综合症女孩儿的内心
Lisbeth无疑在某种程度上被奉为女权主义某些方面的代表,至少不少女影迷是这么认为的:超酷的为人处世态度,一身黑皮衣,骑黑色摩托,拥有超凡技能,一不小心没准儿还是个lesbian...可是当她和Mikael上床的时候大家开始疑惑了;她最终因为Mikael和旧情人在一起的温暖画面表现出“似乎被伤害所以伤心”的迹象时,很多人开始在内心摔椅子拍桌子,把她抛弃了。这些安排真的是因为作者男权主义作祟所以终落俗套吗?
作者Stieg Larsson在15岁时目睹一个女孩儿被侵犯,从此对向女性施暴和虐待的行为深恶痛绝。据说Larsson永远无法原谅自己(没能帮助那个女孩儿),他的小说深受此经历影响。他的妻子曾称他为女权主义者。这样的作者貌似很难给小说的核心人物做男权主义的阉割处理。我想,我们抛弃了Lisbeth大概是因为我们不太了解她吧。
据Mikael推断,Lisbeth患有阿斯伯格综合症(Asperger syndrome,简称AS)--“一种泛自闭症障碍,其重要特征是社交困难,伴随着兴趣狭隘及重复特定行为,但相较于其他泛自闭症障碍,仍相对保有语言及认知发展”。结合Lisbeth待人冷漠及被性虐的历史来看,Lisbeth对性也许十分困惑,她认为所有男人需要她其实想要的事儿都是一样的。她可以在酒吧里randomly pick up一个女孩儿回家过夜,据说原著中也写到她会主动而随意地带不认识的男孩儿回家。Mikael和他们不同,他尊重她,平等温和地对待她,甚至给她泡咖啡。虽然这些行为对于Mikael和我们来说是最平常不过的事儿,可是对于Lisbeth来说,这个男人和那些男人似乎不同,于是她选择用她认为Mikael会喜欢并且渴望的方式来和Mikael交流。之后就有了我们看到的那一幕:
她程序化地在屋子里走了一圈儿,关了所有的灯,冷冰冰地走到Mikael床前。
第二天早上,她只是简单地说了句:I like working with you. 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于是我们开始怀疑这只是她与男人女人bond(建立任何感情连接)的一种方式。患有阿斯伯格综合症的她不知如何与人建立任何感情连接,而她的过去又注定让她选择用这种方式作为自己的出口。
她不爱他(至少现在还不爱)。她只是信任他,而这种“信任”的感觉对她来说十分新鲜。而她又偏偏把信任和爱搞混了。她面带浅浅微笑地告诉自己的监护人老爷爷:“我交了一个朋友。”
导演David Fincher在谈到Lisbeth的性取向时说:
"[Lisbeth] Salander’s sexuality is less of a[n] ambidextrous thing than it is something that she has to act on. I think the tragedy is that friction is not a problem for her; intimacy is a problem for her. I know that, to me, was the important thing to show."
--“Lisbeth不是性取向模糊不定,而是她觉得她必须对它做些什么。我认为她的悲剧在于冲突对她来说不是问题,亲昵反而是她所不能处理的。对于我来说,这是最需要展示在电影里的。”(影评作者自译,自译粗糙,欢迎大家指正讨论)
至此,我们是不是又接纳了Lisbeth?
6 ) Vanger Family and serial murder case
罗列下Vanger家族关系比较方便观影。
Henrik Vanger找007(Blomkvist)来破解侄女失踪疑案,且详细介绍了家族成员。其实也并不复杂,只是人名太难记。
Henrik Vanger有两个兄弟Gottfried Vanger和Harald Vanger。Henrik的这两个兄弟都是瑞典纳粹分子。
Gottfried死于1965年,她的女儿Harriet.Vanger于1966年失踪,儿子Martin.Vanger目前掌管Vanger家族企业。
Harald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其中小女儿Anita跟失踪的Harriet是同龄人且关系相当要好。但是成年后的Anita离开家族后也断绝了和家族的来往,甚至连自己的亲姐姐Cecilia和亲哥哥Birger也不知其所踪。
最后附上连环凶手案的死者名单及死亡年份,这个名单也反复出现在Lisbeth的电脑上。成为破解Harriet失踪案的关键。
Rebecka Jacobsson 1954
Mari Holmberg 1954
Rakel Lunde 1957
Magda Lovisa Sjoberg 1960
Eva Gustavsson 1960
Lea Persson 1962
Sara Witt 1964
Lena Anderson 1967
翻拍非常满意,选角上大大优于瑞典版,对于细节更是把握很准,大量原著中的细节因为高速的剪辑快准狠地表现在银幕上,信息量大却不凌乱。片头黑色炫酷,配乐激昂妖冶。不仅拍出了北欧的银白萧瑟,更比瑞典版神秘紧张、扣人心弦,故事讲得很好,芬奇的水平实在不容小觑。
很喜欢这个故事,上一版的印象就很好,几个故事交杂在了一起,环环相扣又彼此独立。芬奇在处理这版的时候更注重了角色的铺垫,比瑞典版多出的结尾让女主角性格更饱满了。整片更像一个大序幕,两人的相遇,为之后两部奠基,鲁妮玛拉没让我失望,芬奇同样如此。
其实,只要看原片+新片预告和片头最完美。正片反而让人挺失望的。故事搞得这么拖沓是为了照顾弱智的美国观众吧,一些改动虽无太过,但也没什么必要。加入大量感情戏实在让人摸不到头脑,难道一定要让男女主角谈恋爱吧,虽然007是挺帅的。画面的确很强,北欧寒冬的压抑都出来了。
片头当然酷炫,但更惊艳的是结局。不停歇的高速剪辑最后停留在玛拉凝固的表情上,这一刻也是全片积压了150分钟后爆发的最感性瞬间,节奏完美,情感力量直击人心,实在过瘾。之于我,芬奇版如同妖冶的黑暗之花,结局更是抹杀掉唯一暖色,剪辑赏心悦目,轻松完爆瑞典版。
悬疑惊悚变态诡异这些元素很符合大卫芬奇风格了。我真的很喜欢萨兰德啊,敏感脆弱却又生命力顽强的角色,身上有股野性,不服输,不易被打倒,不受男权社会的束缚,自己做自己的主宰。结局有点难受,但是情理之中,只是心疼动情的萨兰德。续集不是麻辣主演太可惜了,在我心里只有麻辣才是萨兰德
听到一群美国奶奶交口称赞才进去看的,没有办法不爱女主角。她终于也会涂上红色的唇膏去见喜欢的人,虽然一句话也没有讲就走了。
再帅气的女孩也过不了情这一关
看瑞典版是这样:(﹁"﹁) →=。= ........看芬奇版是这样:o.o→O.O.......
还是更喜欢瑞典版,特别是龙纹身女孩这个角色。美版在音效、音响和剪辑上更为出色,即使在完全剧透的情况下依旧代入感十足,可惜这次改编将丹尼尔克雷格和鲁妮玛拉的两条叙事线分开,还弱化了后者的主动性,这让前者显得更像007,适合小说未必适合电影,这片子应该改名叫【007之龙纹身女孩】。★★★☆
《龙纹身女孩》……以为科幻,结果是破案,女主贴了所有年轻人扮酷标签——外表中性,双性恋,仇恨父母,纹身,苍白,瘦,看上去是弱受,其实是强攻,独往独来,高科技有头脑,脆弱,冷酷,沉默忧郁,神经病,有正义感但仇视社会,贫乳萝莉推到大叔……拆开看,这人物塑造就这么简单。
一份早餐,一件皮衣,一句"May I kill him?"。
影片最后一幕真让人心酸。昙花一现的感情,女孩因为爱情而改变,却也因为爱情离去而恢复原来的自己,一瞬之间。龙纹身的女孩是个会让人喜欢上的女孩...
Fuck you you fucking fuck I'm insane!片头炫到爆!结尾好伤心!配乐冷酷而孤独!电影中Salander的每一件衣服我都想要!I'm in love with Rooney Mara.芬奇每次的选角都是神决策,年轻的Rooney在好莱坞前景将一片光明!!!
卖家居、汽车、伏特加……都不算什么,卖导演的招牌才是真!Se7en味的罪恶+Zodiac味的迷案+The Game味的男主角+Fight Club味的女主角+Panic Room味的战栗感+Social Network味的配乐,和Benjamin Button味的影像,甚至连片头都不忘了提醒他是拍MV出身!
我!被!击!中!了!…捂胸口倒地不起……瘦小、骨感、深锁骨、小胸、翘臀、无口、苍白、冷酷、暗黑、高智商、从不依赖别人,这姑娘浑身都是我喜欢的点!敢脱、敢演、敢接戏,小妞星途一片光明,Rooney加油啊❤
沒有看過原著的話還是不建議看這部電影,否則你對三個小時的電影的概括就會是這樣:一個怪羅莉被一個怪大叔給強了,於是她後來把一帥大叔也給強了。
只有超炫的片头和Keren O的歌声才能给十分,其他情节和瑞典版的电影几乎一样,只不过被大卫芬奇用时髦的镜头和配乐重新包装了一下,当然007比起n瑞典大叔更加的美型,但是女主的气场明显比瑞典版弱气很多,把一个女超人一样的角色搞得好像是幽怨小三一样。
四十年前丢个人,四十年后雇侦探。帅大叔肌肉美男,联手新人类纹身少女,床下合作,床上合欢。揪出杀人狂,干倒投机犯。有道是:两个坑爹少女,一场乱伦血案。
终于补了这部,玛拉可硬可软,可攻可受,可屌可萌,奥斯卡欠她一座小金人。不满意玛拉跟男主的船戏觉得好好好多余啊,能不能酷炫而利索地把案子办完了拍拍屁股骑上摩托去跟魔王滚床单呢?
芬奇集大成之作,一黑到底,不过叙事上太平。片头的美工和配乐完全就是007嘛,正片就是铁金刚智破家族网,杀马特大战色情狂,悬疑片真的不能找名角演反派,太容易剧透真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