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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药神

    评分:
    0.0很差

    分类:动作片大陆2018

    主演:徐峥  王传君  周一围  谭卓  章宇   

    导演:文牧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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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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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普通中年男子程勇经营着一家保健品店,失意又失婚。不速之客吕受益的到来,让他开辟了一条去印度买药做“代购”的新事业,虽然困难重重,但他在这条“买药之路”上发现了商机,一发不可收拾地做起了治疗慢粒白血病的印度仿制药独家代理商。赚钱的同时,他也认识了几个病患及家属,为救女儿被迫做舞女的思慧、说一口流利“神父腔”英语的刘牧师,以及脾气暴烈的“黄毛”,几个人合伙做起了生意,利润倍增的同时也危机四伏。程勇昔日的小舅子曹警官奉命调查仿制药的源头,假药贩子张长林和瑞士正牌医药代表也对其虎视眈眈,生意逐渐变成了一场关于救赎的拉锯战。\n本片改编自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代购抗癌药的真实事迹。

     长篇影评

     1 ) 《我不是药神》:刑罚背后的专利博弈

    和朋友看了电影《我不是药神》,恍然想到了几年前的陆勇案。

    因为白血病友代购印度药格列卫,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捕,最终在声援之下,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认为是病友们自发组织的购买行为而非销售行为,为了买药伪造信用卡的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陆勇不予起诉,在公诉阶段无罪释放,比电影里程勇经审判获刑五年的结局好了很多。

    电影剧情本身并不复杂,瑞士公司开发出来的药,在中国的价格远高于印度的仿制品价格,药效相似,于是等死的患者们便将求生的希望寄托在走私并贩卖印度药的男主程勇身上,一个中年危机的底层屌丝一跃成为病友们的救世主。

    在中国,赚钱的方法都写在了《刑法》上,与瑞士药效相同的印度格列卫,怎么就成了“假药”,禁止销售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处理。

    所以,未经批准的印度格列卫,变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假药”。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我决定从专利角度,给诸位讲讲影片中的暗线——假药背后的故事。

    现实中,徐峥扮演的程勇,走私的印度药,与正版瑞士药,是两种不同的药。

    这个改动很重要,他赋予了男主侵权的正当性,不再只是破坏国家对药物的管理秩序那么简单,隐藏了他在侵犯另一家公司专利权的事实。

    毫无疑问,针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真药,是瑞士诺华制药公司于1998年发明的甲磺酸伊马替尼,在中国也有卖。就是片中4万一盒白血病人吃不起的那种,也就是片中接二连三给警方施压的那位金主爸爸。

    同年,印度NATCO公司生产了仿制药VEENAT,NATCO公司旗下有个代理商CYNO公司,又借此仿制了甲磺酸伊马替尼,即片中的印度供药方,价格相对低廉,在中国是卖不了的。

    简而言之,现实中的印度药在研发材料和成药技术上上是侵犯了瑞士药的专利权了的,只不过印度药在瑞士药的结晶方法上进行了细微的改良。

    当然,印度的专利法留了一个bug,第3节(d)条规定,已知的药物的衍生物不能申请专利,除非它们可以显示出不同的功效。

    换句话说,如果一种药物开发后并申请了专利,但随后创造一个新的版本,原专利不适用于新版本。

    再换句话说,洗稿不算抄袭。

    于是,瑞士诺华打了7年官司,还是在2013年4月1日收到了印度最高院的败诉判决:驳回格列卫药的专利申请,自始至终不存在专利权。

    就这样,印度的穷苦人民可以无视瑞士真药方的资本家嘴脸,继续合法地吃着便宜药。

    而各国的《专利法》都不同,瑞士诺华的抗癌药,在中国,则成功取得了专利权。

    中国的白血病患,只能乖乖的掏天价医疗费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两种不同价格的背后,是三个国家的专利博弈。

    电影为了过审,不敢直面的问题,其实借被捕的反派张长林之口说了出来:“最难治的,是穷病。”

    穷是原罪,听着多么的不政治正确啊,但我们应该直面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为过高的专利费买单?

    法律应该保护专利吗?答案是应该。

    专业的研发过程,是费力费钱费时的,不保护专利,将不再有药业公司进行研究,这意味着得了病的人都没得救,更多的人会在病痛中死去,上至达官显贵,下至片中挣扎着的舞女小偷牧师。

    不保护原创,我们的社会将会止步不前。

    而对原创更细致的区别保护,则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这需要在利益之间做好平衡,需要立法、执法的巧妙拿捏。

    有人认为,不再将销售假药的人入罪处理就行,这种思路回避了另一个问题:万一倒贴钱的程勇是将药卖到两万的张长林呢?

    在生死这种刚需面前,乞求渠道的垄断者良心发现,贴钱卖药,是一种智识上的偷懒。

    事实上,我们的最高检、最高法也是这么做的,2014年11月18日,陆勇案后,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在司法上是进步的,但实事求是,这种一蹴而就的做法既没有保护好专利权,又没有解决病人们大量的用药需求,还有可能破坏药品管理市场秩序。

    其实,我们的《专利法》已经给了完美的解决方案,那就是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让国务院专利部门裁决来这个问题:

    《专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五十条规定,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此外,在药品价格构成方面,也是有空间操作的,譬如和电影结局那样,将代替药物纳入医保体系,或者对特殊药品进行关税减免,让普通人也能吃得起救命药。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英雄主义也不一定要靠阶级斗争实现。

     2 ) 父亲亲赴印度买药记

    一直是热爱看电影写影评的人,却在大学以后久久不再提笔。可能是因为工作的忙碌,家庭的牵绊,还有世俗了的心。但是这都不影响我和我的另一半每周都会选择一部好片欣赏的好习惯。这周,我们有幸遇到了"我不是药神“。我简直不可思议,他与我这2年的真实生活如此之契合,让人仿佛时光倒流,过去的人和那些悲哀的事又浮上心头......

    还记得那是2016年的夏天,酷暑当头的日子,我的家庭遭到巨大的打击。我的奶奶,一直健健康康,每天打几个小时麻将,还开开心心买全家菜的奶奶,倒下了。骨髓瘤,白血病的近亲。这种病,是疼起来要人命的那种,只要发病,每根骨头都要虫蛀一样挠心的疼。我们家在中国的一个二线城市,找的医生、医院也是本地数一数二的,甚至血液科的排名在全国都在15之内。可是,现实就是老人因为年纪太大,无法接受任何残酷的化疗手段。除了各种止疼栓剂、药片以外,“专家”很隐晦的给我们一条唯一的活路,在医院附近的药房买一种瑞士进口的靶向治疗的药物——“来那度胺”。我们也不明白这种“专家”推荐的神药为什么一个三甲医院的药房没有,只能在附近“指定对的药房”购买,但是这在生命面前都不重要了。我的父亲,二话不说,就去了药店。我那时身怀六甲,在医院里焦急的等待着神药的救赎,不一会,父亲满头大汗的回来了。他手里拿着两盒和一般维生素药片差不多大小的方盒子,神神秘秘的低头跟我说:瑶,你猜这药多少钱? 我说“:“管多少钱,救命要紧啊,大几千也要吃啊。”父亲宛然一笑,“一盒五万九!21颗,一个疗程21天就没了。......”当时,我整个人都震惊的说不出话。“这要是奶奶知道价格,是绝对不会吃了。你千万谁也不要说。这玩意还能刷信用卡,3秒钱不到6万就没了,真是快啊。”父亲还调侃道。

    “天价药”的事情就这样在我家开始了。话说回来,药确实有效,奶奶各个数值都在往好的发展,疼痛也有所减轻,虽然存在一些化疗后的不良反应,但是命算是捡回来了。唯一的问题,就是:贵。我的家庭算是小康之家,父亲做点小买卖,也算有点家底。但是这样买药,谁的钱也不是浪打来的,谁不心疼呢?况且,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长长久久的问题人人都会盘算出路。终于,在我勤学好问的父亲摸索探究之下,他发现了一条路——“去印度买仿制药”。首先,这个想法,是大家病友都共知,只是没有出路,也没有人或家人去印度买,也不知道哪里买。其次,我们跟医院的“专家”探讨过,专家的态度是默许的,也肯定疗效,但是真真假假,他也不可能负这个责任。因为我是学英文专业的,怀着孕的我当时每天晚上都在网上找寻这个药的痕迹,出处,中国的、印度的、tb的、代购的。最终,父亲跟我共同决定,他亲自去一次印度新德里买药。前期工作是很繁琐的。我那时已经提前一个月休产假了,还在与印度来那度胺的厂家email和电话联系,希望找到零售店,找到网上的印度新德里大医院,看是否能代为询症开药,而父亲就负责亲自办签证,准备奶奶所有的医院材料并找专人翻译。就这样,不到10天,所有的东西齐全了,父亲就这样踏上了买药的征途。

    父亲的行程是周五去,当天早上到达晚上即回,完全不住。因为人生地不熟,况且他一句英文不会讲,更无心游玩。而我就挺着大肚子在卧室里随时做好视频、语音各种翻译工作。我们彼此都非常紧张,因为前期很多情况都不明朗,这次真的是孤胆英雄,凭着一股劲儿就说走就走了。下了飞机,父亲按照计划就坐了一个电动三轮车直奔药店(药店是我们前期就从药厂里查出来的,而且印度药物管理很松,医院的处方也不需要)。谁知道还没去就出幺蛾子。三轮车司机看父亲是中国人,人生地不熟,将近40度的新德里的7月,突突突坐了40分钟还没到目的地。(我在家用百度地图测过15分钟最多可到,父亲不会使用google手机地图)最终还是父亲强行要司机停下,电话给我,要我表达 多给人民币20元消费,要他马上送到。结果就是这样,贪图小利的司机就是为了小小的20块,让父亲在印度一去就洗了个桑拿。到了药店,父亲的描述就是,不可思议 ,这也是个药店。分明就是个脏乱差的迷你杂货铺。幸亏是之前和药厂联系过的地方,要不然真是不敢买。准备好我写的翻译件,老板很快拿出了我们需要的药品。价格在我和印度老板电话讨价还价后,果然让人惊喜——折合人民币1000元左右。父亲虽然满头大汗,但亦是欣喜不已。买了几瓶后,马上准备返回机场,在机场等待回程的航班。结果又出问题了,印度的机场不到登机2小时不让进机场,还有拿枪的警察看着大门。我们深深怀疑是怕人太多进去蹭空调,因为印度大部分没有空调这种东西啊!想问个人附近有没有星巴克之类,吹空调等待一下,一问之,星巴克最近的在机场登机口......父亲都热崩溃了,也不敢随便晃悠太远。新德里是又臭又脏,父亲是生于1961年,他居然说新德里比中国60年代还不知道差多远.......就这样酷暑中等待,终于还是安全的上了飞机,下飞机海关也没有查验(查验我们买的量也不多,属于个人购买,而且携带了相关医院证明和奶奶所有的材料,是合法安全的)一天时间,不到24小时,完成了买药的工作。印度给父亲的印象非常不好,此生不想再去,但是以后需要买药他表示还是要坚持为奶奶续命。药的效果证明与瑞士的,无异。

    悲剧还是注定会发生。药,毕竟是药。并没有电影里说的那么神奇。白血病也好,骨髓瘤也罢, 目前全世界依旧是不治之症。存活率少之又少。哪怕在药不缺的情况下,病人的身体能不能跟上这种化疗手段(这也算一种化疗),药长期服用会不会有抗药性,病人自身的体质、心理状态等等都能左右生死。事实上,2017年7月31日,奶奶走了。死于肺部感染。人走了,其实药,并没有吃完。可以说,到后期都没怎么吃了,因为不良反应已经越来越大,人已经非常受罪了,只能靠吗啡等止疼活着。奶奶享年89岁。也算是驾鹤仙登了。但是,这次买药的经历,让我和父亲铭记终生。这不仅仅是一次异国冒险,更是我们对长辈的浓浓的化不开的爱和不舍。就像,你用力抓着的流沙,最终还是会随着时间,流逝在指缝之中,无力回天的无奈和悲哀。

    没有吃完的药,父亲都转赠给病友了(尽管和电影里的情节一样,一年时间大部分病友都已经去世了...),毕竟希望能帮到大家一点是一点,大家都夸父亲是个大孝子。其实在父亲内心深处,永远还是存着一丝遗憾吧.....

    一部电影勾起我这段伤心的回忆,同是天涯沦落人,就像电影的老奶奶说的那样“谁能保证自己不生病?谁能保证自己爱的人不生病呢?” 药可以医人,可以救命,但是最重要的,还是爱惜自己的身体,在有限的生命里,好好爱自己爱家人。

    此文写在2018年7月,奶奶一年后的忌日之前。纪念,我深深爱着的奶奶,天上的您,问声好。

     3 ) 《我不是药神》的剧本有什么优点和槽点?

    为什么《我不是药神》掀起现象级高分热潮?

    这是一篇影评,不是检讨书。但我向大家承认,我是一个钻牛角尖的人,并不是看不得中国电影好。

    我不懂的是:一部挺好,但没有那么好的片子,竟然这么高分?它甚至超过了虚构类现实主义的〈一一〉〈驴得水〉,超过了非虚构类现实主义的〈血站钢锯岭〉〈达拉斯买家俱乐部〉,难道给的是鼓励分吗?那我想说,中国电影不能被娇生惯养,如果创作者认为兹要这么拍就能卖座,那就完犊子了,至于会不会这样,我们来拭目以待会不会近年大量非虚构类现实主义电影涌入市场。当然,这是少数人的观点,大多数观众都觉得这部电影真的巨好看啊,中国电影的良心。这么过誉的称赞想问问主创们怎么想?

    首先,《药神》的优秀之处。

    1,这部电影题材选的爆炸了,跟生活息息相关,题材好到有点像农村包围城市,从大多数入手攻陷资本主义,这招在中国必胜。

    2,英雄主义的胜利,中国没有英雄主义电影,或者说很少,恰好我们的社会特别需要敢出头的人,这是公民共同的希望,但《药神》并没有傻到只谈个人英雄主义,他最后把所有功劳献给了祖国,非常好!又树立了社会楷模,又督促了国家改革,民心所向。

    3,片中全部一线大咖,或者戏骨级别演员,甚至几句台词的老太太饰演者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师,相信很多观众看到老太太的戏都流下了眼泪,为什么会流眼泪?因为那是我们每个弱势群体,甚至每个公民想说的话。商业、内容俱佳。与观众共情。

    4,把4放在4是有原因的。可以网上搜搜看,一线行业大咖全部五星好评,观众们怎么办?跟风评价也是高分原因之一。而且本来看电影就是一个很随意的事情,给五星也不少块儿肉,给了就给了呗,确实是这样,但我认为,评分反而是一把从业者的标尺,有它我们才看得清自己几两重几尺长,与真正的好电影还有多远。

    好了,好的我说完了,我也认为《我不是药神》挺好的,但没那么好,正常8.0-8.5之间,9.0评分真的过誉了。

    接下来我来说说为什么不好。

    编剧的操纵感太强,导演手段往公益片偷偷挪移。我在看电影的过程中看到的设计感让我非常不舒服,原型人物陆勇是因为自身患病走投无路才有了故事原型,这非常能让人相信。但编剧将片中勇哥设置为一个倒霉蛋儿为了赚钱无意卷入一个未知的波澜,这本身就是非常常规的商业片设计。好的你可以当这些为艺术处理,电影中有艺术处理没问题的,我们接着往下。

    在龚必蓓的“前情提要”以后,周一围出现了,然后又消失了,故事至此进入到了不需要这两个人物的时刻,他们就消失了。勇哥买药,直到遇见黄毛偷药,我们没看到勇哥有任何的对于弱者的恻隐之心,并且觉得自己已经是做好事了。直到张长林来抢生意,胁迫之下勇哥和队友一拍两散,再无话下,一年之后。勇哥看到吕受益的死,又卖药,队友回归,被调查,送走儿子,舍小我为大我,被抓。主线捋完了,一个倒霉蛋儿没钱时连媳妇儿都打,有钱了良心发现要做弱者中的英雄,不觉得怪吗?不奇怪的话我们反推:一个弱者眼中的英雄为什么会常年对老婆家暴导致离婚呢?我理解为,人物设置成一个混蛋是编剧有意为之,使人物张力更强。(这也完全不是原型人物的本意,但终究没有战胜资本还是把人物加工的“超纲”了)另,这种后期走向公益片的故事和央视一套有多大分别呢?

    我们再看其他的人物,谭卓,吕受益,神父,李乃文,黄毛,是不是除了黄毛,其他都是功能性人物呢,勇哥需要帮手,他们纷纷到来,勇哥不干了,全都消失掉了。再需要剧情往下走的时候又回来了,虽然穿插了几段好戏,甚至谭卓的段落非常动人,但给完一下就没了,但显然,编导并没有觉得那些被白血病裹挟的患者比徐峥重要,这一点还体现在黄毛的死上,患者的生命不是生命吗,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这事儿是情与法的关系,而不是十恶不赦的罪过,那么黄毛为什么一定那么壮烈的选择用死的方式呢,或者说不是黄毛选择的,是编剧制造了一场意外,渲染悲壮。如若不是编剧有意渲染,我就想不出其他的解释了。全程李乃文都是资本主义的代表,冷血至极毫无人性可言,这种强大的压力在剧作上让徐峥作出选择,有心的观众可以调查一下实事是这样的吗,这设计感还不是编剧的功劳吗?所有的人物在片中都是断掉的,他们的任务除了反映生存现状就是告诉观众你看我们有多惨,只有徐峥、王砚辉是完整的。周一围则是和观众观影时的心态同步的功能性角色。不是说艺术处理艺术加工不对,而是观影全程能明显感觉到编剧的存在。

    不得不说王砚辉老师短短的几段戏演得真好,超过了所有演员。

    再说到最后,法庭上原告方台词还敢设计的再没底气一点吗?编剧又是为了走向往上贴呢吧?

    徐峥被抓十里长街相送,连死去的人都来送行了,颇有些周总理的意思,这是因为不加点大写意就没法升华了吧?这导演手段我看来不是很高明。这么剪辑没毛病,也是过审的走向,但“瑜不掩瑕”。

    一部真的好的电影我认为编剧不应该操纵角色,那些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物都是自己长出来的。

    这部作品近年来上乘,但没必要过誉,迷失很可怕。现象级在中国电影如今并不少见,对于从业者而言,一部电影好在哪,不好在哪,客观的看,理智的分析现象才能看得见中国电影的未来。对吗?

    20小时破三亿票房,预计上映期间票房直冲20亿,这特别好,这样的电影也应该被更多人看到,应该赚钱,但我认为这是资本的胜利,而并不全部是中国电影本身的胜利。我觉得电影发展要和好的比较,不比较不知道自己文化断层缺乏思考。文化产业越来越赚钱,说明观众都能走进影院剧场里来,是特别好的事,提醒而已,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千万不要因此自我满足,以为随便点什么艺术手段就可以让观众感动的稀里哗啦,和别国真的写人的作品还差得好远好远呢!

    这次《我不是药神》的现象级高分我们应该学习到的是宣发。超大规模点映(超大到不是点映了已经),加上行业大V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暂且认为是大家都希望中国电影好而给的鼓励分吧。公映第一天观影人次15w+,评论基数如此之大,排片量如此之多,业内带头推荐评分,9.0也难怪了。我为那些更好的电影却没有这么高分而感到惋惜,影院和观众还不能接受它们。用片中陆勇的话:“但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会越来越好的。”

    我爱电影,我爱中国,希望中国电影茁壮成长。

     4 ) 《我不是药神》并不是一部现实主义电影

    《我不是药神》并不是一部现实主义电影,它是一部基于现实题材且兼顾商业化和叙事性的通俗剧情片。创作者很了解国内广大观众的普遍喜好,创作依循的法则还是往通俗娱乐靠拢的,有喜有悲,以小见大。若熟悉当年“陆勇案”的原型故事,就知道剧本改编上的取舍与权衡。原型陆勇也是一名慢粒白血病患者,为病友到印度考察并购买仿制药。电影为了增添戏剧性,将他的身份被换成药贩子程勇,病人的身份分给了吕受益,有时你会觉得这两个角色是具有互补性质的,无论身份或性格。

    开篇第一景位发生在印度神油店,可以看到店内同时供奉着印度的迦梨女神和中国的财神爷,以小见大角色的基本特征。程勇被塑造成了典型的反英雄,反英雄的特征多数是“游离、对抗、自我确认”,这三个阶段可以在三幕式结构中一一找到对应。电影从多个侧面交代了他的缺点和软肋,他的婚姻、事业都不如意,更没有钱为病重的父亲动手术,这为走私印度药提供了理由;他的顽固、傲慢贯穿影片的前半部分,这是服务于后来的人性升华的。

    影片的前半部分既充满戏剧性又有喜剧的瞬间,且喜剧的点没有招致反感,因为它不是凭空虚构空中楼阁的喜剧素材,是靠情境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幽默,不过分夸张,也没有消解掉现实的严肃性。

    医药问题会让观众有代入感,程勇和吕受益去医院向病人推销印度药,吃了闭门羹。观众如果不了解他们的底细,也会认定他们是骗子。这与后面张院士声势浩大的假药洗脑营销此呼彼应,这些经艺术处理搬上银幕,在潜移默化中与观众产生共鸣,因为这种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有教化、导正的意义。

    团队的招募,有点儿“复仇者联盟”组队的意思,他为这起事件增添了群戏的视角,尽管有的角色只是功能性的。他们之中有阶层、老少和地域之分,构成了社会阶层的众生相,其中还有基督教化的力量,信仰可以视为病人的强心剂。而病人团体又是一个大社会的缩影,但凡有病人出现的部分都能体会到人生百态。

    当程勇为病重的吕受益再次赴印度拿药时,浓重的杀虫烟雾中出现了两尊真正的神像——湿婆神像和迦梨女神像,缭绕中更添神性色彩。这一幕衔接在吕受益生与死的两场戏之间,是用了心思的。湿婆神具有毁灭与重生的双重性,迦梨女神也有死亡与再生的双重性。“死亡”既是对吕受益的实体而言,也是程勇的灵魂而言,他亲手“埋葬”自己,从而“重生”。之后的程勇因为吕受益的死心存愧疚,走上了“封神”之路。就像在韩片《辩护人》中,也有一个改变主角态度的阻力,就是饭店老板娘的儿子被定罪,公权力捏造了事实。这里也一样,人物升华了,观众也开始忽视他先前的缺点,变得包容他,因为他开始替弱势群体发声了。

    追悼会那场戏,程勇在楼梯口见到彭浩,这个人本来话就不多,特别需要靠画面传递情感,他剥橘子吃就是缅怀吕受益的一种方式,他与程勇无话可说。这场戏没用一句台词,却胜过千言万语。考虑到吕受益和彭浩的结局,他们是唯二吃橘子的人,这里还有点儿《教父》系列和《英雄本色2》吃橘子立flag的意思,当然只是纯粹的巧合了。我原本担心接下来的故事会变成狗血的说教片,但剧情上还是有条不紊地拿捏着分寸。

    说句题外话:“黄毛”彭浩的外形,前后分别借鉴了黄渤在《疯狂的赛车》和《无人区》里的造型,尤其是《赛车》中的“黄毛”耿浩,那个角色也是靠开车运送水产为生,养活中风的教练,在角色塑造上有共通的地方。

    后面的情节扯入各方之间的微妙关系,每个人物都在各司其职,都是无奈之下的举动——瑞士制药公司的维权、警察局长的法理大于情理、小舅子的两难处境、药贩子的救人、病人的自救,哪怕是错了的张院士,也能守住他做人的最后底线。人本就是矛盾的,剧本把这种矛盾如实展示出来,也是利用人类共有的本性去制造更多的矛盾。剧作技巧还是看得见的,丢出的议题延伸,把并没有说出来的受限于体制的问题折射出来,让我们看到了社会民生的痛点。

    背景设立在是2002年,与原型故事发生的时间相吻合,它指出医改前国人对医药问题的漠视,合理求生欲在法律面前的抗争。当然,它依然隐去了不可触碰的与体制的正面冲突,将瑞士制药厂塑造成外化的对立面,是不得已的做法。其实,制药厂只是尽力收回研发成本,他们做了很多电影没有讲出来的事实,没有他们何谈仿制药。真实世界不总是非黑即白,如果能将瑞士医药代表塑造地不那么脸谱化,让他也有点人情味会更好。现在的反派嘴脸太过明显,这也完全是按照通俗剧情片的样板设计的。

    电影并没有说程勇的做法就是唯一正确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病友争取了一种机会,病人可没有等的时间。张院士说的一席话最能指出问题关键——“这世上只有一种病——穷病,这种病你没法治,治也治不过来。”这正是全片的精髓所在。

    当然,影片还是存在不少问题,有些地方还是偏电视剧的视听语言,还有看守所里大妈和警察小舅子的对话就过于直白和造作,把观点和道理都给搬上台面了。观点应该是叙事铺陈,而非借角色之口倾吐。

    还有最后一段“十里长街送药神”是后半段经络堵塞之后,最需要气血畅通的一个渠道。不过这个集体煽情的疏通方式还是显得有些刻意营造。这些都是电视剧惯用伎俩,不过创作者还是很懂多数观众的心思,很多笑点、哭点都是掐算好的时间,分毫不差,这点还是佩服的。

    在现有的审查环境内,它肯定要弱化之后的诉讼过程,无法继续深挖,只能落脚于伦理与现实的博弈,点到为止。电影做出的妥协我们是心知肚明的,比如有一场吕受益自杀的戏就被删掉了。

    不过总的来说,片子还是挺好的,它打破了常规,是一部相对精彩而不做作的电影。它更多地是借鉴韩国商业片和现实题材的模式去拍中国自己的问题,包括有用到《听到传闻》和《99个人》的配乐,也是要把韩片的风格做到极致。之于中国电影的意义还是很大的,在现有条件下,直面现实的影片已属难得,知足吧。

     5 ) 是优先保护新药创新,还是优先保护患者?这注定没有正确答案

    2014年,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因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印度仿制瑞士抗癌药“格列卫”,而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493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2015年1月,检方最终做出撤诉决定,陆勇无罪释放。

    这一事件成为电影《我不是药神》的故事原型。电影热映,但事件背后的问题仍然困扰着人们。

    2014年陆勇案刚刚爆发时,我们曾对陆勇进行了专访,请他讲述了患病前后的经历及购买印度仿制药的缘由。陆勇的个案之后,我们更希望大家能由此关注更多医学干货,所以同时奉上一篇相关的书籍整合。

    为何要将“仿制药”归为“假药”?陆勇行为是否算“销售假药”?如何解决国内诸多患者无力承担高昂药费转而购买国外“仿制药”的现状?国内药品管理制度以及医疗保障体系能否解决该现状?

    事实上,这件事情暴露了一个非常深刻的社会问题。中国普通大众如何才能合法地用上抗癌新药,可以写一本书来探讨。很可能,最终的解决方案,必然是政府、药厂、公益、患者四方合力解决,任何一方都无法单独承担。

    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婷

    中国仅两三种自主研发靶向治疗药物

    2002年,江苏无锡的陆勇被检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随后开始服用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名为“格列卫”的抗癌药。此药可使慢粒白血病患者病情稳定,维持正常生活,但需要持续服药。每盒(120粒装)售价在23000-25000元。

    陆勇对新京报记者介绍,2004年,他偶然得知了印度在生产“格列卫”的仿制药,价格却只有3000元。试吃了一个月的印度“仿制药”后,各项指标均正常。2004年8月,陆勇将印度仿制药的消息告诉了慢粒白血病病友。2011年8月,在多位病友及印度制药公司的建议下,他购买了三张有国际汇款功能的信用卡,病友们将药款打入到此信用卡内,再由他转汇给印度的制药公司。

    2013年11月23日,陆勇因在淘宝店上购买用别人身份证开立的信用卡被湖南沅江市公安局逮捕,罪名是妨碍信用卡管理秩序。后经调查,陆勇被认定除妨碍信用卡管理秩序外,还存在销售假药罪行为。

    2014年3月,陆勇被取保候审,7月21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罪、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

    以陆勇事件为原型的电影《我不是药神》。

    司法机关以“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是因为印度生产的该种仿制药品并未获得国内药监部门的审批,属于“假药”。何为仿制药?国内法规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仿制药”的概念始于1984年的美国。当时美国有约150种常用药的专利期已到,而大药商认为无利可图,不愿继续开发,这些药成了无人认领专利的药品。美国出台法律规定,新厂家只需证明自己的产品与原药生物活性相当即可仿制,从而出现了“仿制药”的概念。“仿制药”与“专利药”在剂量、安全性、效力、质量、作用、适应症上完全相同,但平均价格只有专利药的20%-40%,个别品种甚至相差10倍以上。

    在中国,因国内的药物价格高昂,很多无法负担正规渠道药品的患者转而选择从印度等国代购仿制药。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血液科主任江倩教授介绍,目前,慢粒白血病的治疗方法以靶向治疗药为主。骨髓移植以及化疗因为副作用巨大且多复发,已经少有人选择。而就靶向治疗药来说,“格列卫”因其发明时间最早,临床效果最稳定,成为学界及患者最认可的靶向治疗药物。

    “目前全世界的靶向治疗药物有150多种,我国自主研发的创新靶向治疗药物只有2、3种,集中于肺癌及淋巴瘤领域。”哈尔滨血液病肿瘤研究所所长,慢粒白血病专家马军介绍,在慢粒白血病领域,我国没有自主研发的创新型靶向治疗药物。

    国内患者从印度代购的仿制药主要包括治疗白血病的格列卫、治疗乳腺癌的赫赛汀、治疗肺癌的易瑞沙、治疗肾细胞癌和肝癌的多吉美等。

    据媒体公开报道,这些抗癌药物从欧美医药公司进口,在国内售价昂贵,易瑞沙每盒5400多元,一个月需3盒至少16200元;格列卫一个月服1盒至少23000元。这样高昂价格使得许多癌症患者不得不选择从印度代购仿制药。

    国产仿制药使用人数正在逐步上升

    作为仿制药“大户”,印度一度被称为“世界药房”,缘何印度可以大肆生产“仿制药”?医药公司或药品发明人发明一种新药之后,需要在不同国家申请专利,以获得专利的特殊保护。以陆勇代购的“格列卫”为例,瑞士诺华制药公司为“格列卫”药品在我国申请了专利。在专利保护期内,我国医药公司不得生产相关“仿制药”。这也是过去十几年来,我国不能够生产“格列卫”仿制药的原因。

    在各国的药品管理实践中,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同时也为了防止专利权人恣意滥用专利垄断特权,有很多国家对“专利的特权”留下了一条可以变通操作的余地,那就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如危害公共健康、妨碍国家利益等),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由政府授予、许可其他企业使用某项专利。

    国家产权局条法司一位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介绍,我国虽然有“强制许可”相关制度,但还没有个人或政府部门申请过实施强制许可,因此,强制许可制度也从未在抗癌药领域实施过。

    而印度的专利保护法相对宽松,药品专利保护在印度执行也不像我国国内如此严格。2005年1月生效的印度专利法只对1995年以后发明的新药或经改进后能大幅度提高疗效的药物提供专利保护,而不支持原有药物混合或衍生药物专利。同时,印度政府还根据需要实施了“强制许可”制度。因此,印度可以忽视专利保护法的限制,生产大量抗癌仿制药。

    陆勇购买的治疗慢粒白血病的印度仿制药。陆勇供图。

    不过,印度的做法在国际上也引起诸多争议。直到今天,还有很多印度的仿制药在一边出售,一边与原来的研发厂家进行专利法律战。

    有媒体针对此案例呼吁,中国应学习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医保买单”,化解“保护知识产权和大量患者的救命需求”的矛盾,但马军对新京报记者表示,2013年4月,“格列卫”在我国的专利保护期已经到期。2013年7月,我国已经开始生产“格列卫”仿制药,售价约3000元每盒。且自2013年以来,全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省市自治区将“格列卫”纳入到了医保范畴,无论进口“格列卫”还是国产的仿制“格列卫”都在报销范围之内。

    北京大学血液病研究所副所长刘开彦也介绍说,从临床来看,使用国产格列卫仿制药的患者正在逐步上升,“能够上市的药品,在疗效上其实差不多,更多时候觉得进口药(更好)是心理作用。”

    “目前我国已经有了自己的‘格列卫’仿制药。但目前售价3000元每盒,相较于印度仿制药,的确还偏贵。”江倩呼吁,国产“格列卫”仿制药的价格仍然需要降低,同时,还需要更多的地区将“格列卫”药纳入医保范围内。

    马军表示,目前,我国治疗肺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的多种首选进口药都已经纳入了医保范围,马军估计,纳入医保范围的重大疾病进口药物已经占到20%左右,未来更多的进口药物纳入医保也是趋势。针对进口药专利权问题,马军说:“最近几年,许多进口药的专利权陆续到期,这意味着未来几年我们会有更多类似‘格列卫’的药物可以进行仿制药生产。”

    了解了陆勇的个案,下面我们来整体谈谈仿制药与癌症的那些医学“干货”。

    文 | 菠萝

    仿制药是假药吗

    人类医疗的持续进步离不开新药的不断涌现,无论是西医的抗生素、伟哥,还是中医的云南白药、牛黄清心丸,都对治疗疾病、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做出阶段性贡献。

    现代社会,新药刚上市的时候,都伴随着专利保护和品牌,因此新药又叫“专利药”或者“品牌药”,而“仿制药”,顾名思义,就是仿照“专利药”而制造出来的药。通俗讲就是我们常说的“山寨”。

    和其他山寨产品相似,仿制药比起专利药最大的优势就是价格。仿制药的平均价格只有专利药价格的10%~15%,对于动辄每月花费上万的抗癌药来说,仿制药这个选择非常有吸引力。

    但仿制药会不会有其他山寨产品一样的质量问题呢?

    真正的仿制药是不会的。在多数国家,要成为仿制药上市,标准是非常高的。美国FDA规定,仿制药必须和它仿的专利药在“有效成分、剂量、安全性、效力、作用(包括副作用)以及针对的疾病上都完全相同”。这在中国叫“一致性评价”。

    打个比方,“狗不理”是一个品牌专利包子,要做一个仿制包子“猪不理”,那么“猪不理”必须在包子大小、调料成分、肉菜混合比例、褶子数目、吃完后消化排出速度等方面都和“狗不理”一致。

    事实上,印度正规的仿制“格列卫”和瑞士诺华的品牌“格列卫”有效成分100%一样,仿制药本身的效果也经过了无数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的测试,和品牌药没有区别。

    所以,单从药效上来说,它肯定不是假药,而是实实在在的真药和好药。但由于印度的仿制格列卫在中国并未登记或被批准上市,属于黑市产品,这才被冠上了“假药”的头衔。

    很有意思的是,2013年格列卫全球专利到期后,中国多家药厂可以合法生产仿制格列卫,按理说买国产仿制药就好,为什么现在大家仍然要冒险去买印度仿制药呢?

    还是价格惹的祸!因为国产仿制药价格依然远高于印度仿制药。

    专利药必须那么贵

    上次网上有人骂,说苹果手机制造成本才1千多,居然卖5千!那如果告诉你抗癌药物生产成本才100块钱,但卖1万,大家可能要疯。我再告诉大家2014年上市的治疗丙肝的神药Sovaldi生产成本900元人民币,在美国售价为50万。

    是因为药厂太贪婪,不顾患者死活了吗?

    并非如此。

    苹果手机也好,抗癌药物也好,主要成本都不在于原料和生产,而在于上市前的研发和上市后的市场推广。

    现在一个新药的研发成本越来越高,已经超过10亿美金,即使顺利也要大概10年,而且多数都会失败。这么高风险的事情,药厂为什么要干?就是因为新药出来以后有专利保护,能够垄断市场多年,在这些年里,给药品定以高价,这样才能收回开发药物的成本。药物是个特殊的商品,但药厂毕竟是个商业公司,为了持续发展,必须要盈利。

    仿制药之所以便宜,就是因为它几乎完全没有研发成本,省了几亿美金和10 年时间。因此仿制药虽然便宜但可以很赚钱。如果不给专利药市场垄断的机会,让药厂看到新药可能的暴利机会,药厂是不会有任何动力做科研开发新药的。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大家都卖仿制药,或者拿钱来投资房地产,制药本身不会有创新和进步。

    当然,由于药物的特殊性,政府也不会允许市场被长期垄断,对新药的专利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20年。但这20年并不是从药品上市开始算,而是从很早期,药物进入临床实验之前就开始算了。 由于药物的开发需要10年以上,因此很多专利药上市的时候,20年专利保护期已经过了一大半了,新药在市场上真正垄断的时间只有几年,在那之后,专利过期,仿制药就会大量进入,极大地压低药价。 这从另外一个角度促使药厂要在短暂的垄断时期把药价定得尽可能地高,毕竟春宵苦短,好日子有限。

    总之,为了整个社会新药研发系统的持续运转,专利药必然贵, 甚至必须贵,才能维持对创新药厂的吸引力。期待专利药降到和仿制药一个价是不可能的。

    退一步说,即便每月卖1万的抗癌药降到 2 千,恐怕仍然不能解决很多人用不起药的问题。所以最根本的问题不在于专利药是不是太贵,而是能否有更好的系统帮助低收入患者出这笔钱。

    我能想到几个大方向:

    药厂:改变药物开发模式,尤其是积极寻找能预测疗效的生物标记物,精准寻找临床试验人群,减小临床试验规模,提高成功率,降低成本。

    政府:推动本土药物开发,增加竞争。积极推进医保谈判,降低准入药物价格。打击无效的“中国神药”,避免患者浪费宝贵资金。

    个人:提前购买大病保险,避免侥幸心态。寻找可靠信息源,不要盲从身边的“热心人”和隐藏在山中的“神医”。

    公益:帮助切实需要的人群接受最基本和最有效的医疗,但必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把钱发放给个人。

    为什么印度有便宜仿制抗癌药

    而中国没有

    在很长一段时间,“格列卫”、“易瑞沙”、“多吉美”等抗癌药物,除了昂贵的品牌药,只有印度才有便宜仿制药,全世界其他地方都没有。这是为什么?

    有两个原因,第一,印度仿制药水平很高;第二,印度政府专利保护上不作为。

    印度是全球主要药物出口国家,有“世界药房”之称

    正常情况下,仿制药必须在品牌药的专利过期以后才能上市,不然专利岂不是成了摆设?比如“格列卫”全球专利到期是2013年,在那之前,理论上其它厂家都是不能卖仿制药的,不然就是侵权。美国、欧洲,乃至中国都是严格执行药物专利保护的。这些地方有很多制药厂早就想仿制“格列卫”,不少公司实际上连仿制药都做好了,但是都只能放在仓库,不敢卖,眼巴巴等着2013 年专利过期那一天零点钟声的敲响。

    但印度政府不吃这一套,它搬出了专利法中最狠的一招: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是专利法中为了防止公司滥用专利权而加上的制衡条例,简单说就是政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在专利没有到期,且不获得专利拥有者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支付少量专利转让费,就授权仿制药企业合法仿制并贩卖相同的药品。说白了就是政府可以“强买”。这就像一个黑社会老大找到“狗不理”董事长,说你的包子配方我先拿走了,一会儿去找人生产,但你也不要伤心,还是有好处的,因为我卖一个包子给你一分钱。

    “强制许可”这个条例最初的意义是为了防止落后国家因为买不起专利药而无法保证国民基本医疗和国家安全,通常是在传染性疾病暴发时候使用,比如艾滋病、埃博拉等。不少国家对抗艾滋病药物都是“强制许可”,卖得非常便宜,保证大家都能使用,其中不仅有非洲国家,还有泰国和巴西这类不是特别穷的国家。

    对抗癌药使用“强制许可”,争议就要大得多,因为癌症并不传染,对整个社会而言危害没有传染病大,不至于对国家安全产生威胁。但反过来说,穷人买不起抗癌药只能等死,是否也算是国民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有损国家安全?于是各个利益方开始吵个不停。

    在其他国家都还在民主争论的时候,印度政府果断出击,二话不说,“强制许可”了几个欧美药厂最重要的抗癌药物,授权给印度本土制药厂仿制,包括前面提到的“格列卫”、“易瑞沙”、“ 多吉美”。印度政府给出的理由是这些药实在太好了,但印度人民买不起,所以不好意思了。仿制药出现后,这几种药物在印度的价格瞬间降了90%以上。由于印度的仿制药公司水平非常高,药物质量非常好,真正的价格便宜量又足,这些仿制药不仅满足了印度国内需求,更是成了走私药品的热门源头。

    印度的这种做法受到了很多没有保险的群众和慈善组织的热烈欢迎,但拥有专利的药厂非常恼怒,但却几乎无能为力。诺华为了“格列卫”专利保护,和印度政府为了打了十多年官司,最后还是被“印度政府”判决输给了“印度政府”。和政府打官司怎么可能赢呢?

    “强制许可”是把双刃剑,它帮助了很多发展中国家解决基本医疗问题,但同时导致药厂对开发针对发展中国家的药物毫无兴趣, 因为做出来了也卖不了什么钱,这种项目往往只能靠慈善推动,比如盖茨基金会。

    埃博拉病毒在非洲猖獗已久,一直无药可治,也没有疫苗,很大原因就是因为没钱赚。2014年在非洲再次大暴发,死人无数,但由于传到了欧洲和美国,立刻引起了多个药厂的注意。短短一年,好几个公司的埃博拉疫苗和药物都已经治愈了猴子模型, 甚至有了良好的临床效果。要推动新药,还是必须有经济利益驱使。

    我猜测,未来印度还会对更多的抗癌新药在专利保护期间进行 “强制许可”,而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则应该不会。对于应该优先保护专利鼓励创新还是优先保护患者的争论还会长久地继续下去。

    这注定是个没有正确答案的话题。

    《癌症·真相:医生也在读》(作者:菠萝 版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10月)

    本文系独家内容。作者:新京报记者 张婷;菠萝;编辑:走走,从一到一。采访内容原刊于《新京报》2014年12月24日b17“中国眼”版面,书籍整合内容选自《癌症·真相:医生也在读》,经出版方清华大学出版社授权刊发,作者:菠萝。本文内容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6 ) 这药能吃,但一点也不神

    给《我不是药神》打了三颗星。

    能看,还行的意思。对新导演文牧野来说(不考虑宁浩与徐峥的护犊保驾),电影拍成这样,已经是一种美德。

    我突然反应过来,翻了下被宣传营销方反复拉出来作比较的《达拉斯买家俱乐部》,打的也不过是四颗星。这个时候,《达拉斯买家俱乐部》变成了一个美国好电影的形象,尽量往它靠拢,就有了一道免遭批评的金牌。

    只要提到价值,中国电影的标准便会坍塌。

    这里的价值,可以替换为“良心”,“真诚”,“勇气”,“不容易”,“排除万难”等一类词汇。

    不难发现,它们的确是《我不是药神》所讲述的主人公事迹,也被有意凸显放大。因此,给这部电影提不同意见,变成了有风险的一件事:你要承担道德压力。

    事实上,我更想看到的,是这样的褒赞:比如王传君被徐峥骂完一个“滚”字,无需台词,红了眼,对眼前人的突然魔怔,感到难以置信。天上落雨,他最后一个走人。电影在这里,拍得好。

    但我不喜欢的,是前后大发感言的两名老太(前一个被叱喝为托),她们的表演模式,与横店片场大呼青天老爷的群演模样,究竟有何本质不同?

    《我不是药神》是有野心的。

    徐峥这个半路出家、亦非完人的投机药贩子,却帮助了许多病患。电影并非原型人物的翻版,他是否被美化,无需追究。但有个事实被电影模糊掉了,真正救了病人的,依然是那款被研发出来,攻克了癌症的仿制药。

    再看下其他人物设定,他们是如何变成一个个无处不在,打通阶层地域,连接家庭脉络的中国病人形象。

    王传君的角色,是个一朝患病,跌落谷底的上海人。重大疾病面前,表面风光的城里人,一样倒血霉。

    谭卓的角色,是个爱护女儿的妈妈。孤儿寡母,有反差,有同情,求生不易,无可辩驳。

    黄毛的角色,是个农村来的,没文化,眼神杀。充满希望,但已被大病抹杀了可能的年轻人。

    神父的形象,是韩国电影里常见,推动民主化进程的基督教力量(《我不是药神》也多重借鉴了与抗争有关的经典韩片)。无医可靠时,信仰能暂缓痛苦。

    据说,主流观众在心理上,大致是会排斥社会阴暗面题材的电影。面对这些电影,他们需要正视整个社会已经被撕裂,铁一般的残酷事实:原来还有另外一个阶层,许多群体,正遭受着非人、不公和就地死亡的待遇。

    这种观影感受的痛苦折磨,会产生一系列影响:

    一种是人心肉做的同情,也是“谁不会得病”的吁天感慨;

    另外一种,是引发每个人对自己不作为,或者无所作为,漠然以对,选择无视的羞耻,刺痛和罪恶感。

    《我不是药神》不可能没有考虑到这个反作用力影响。所以,即便组成了父子、母子、夫妻、全家福合影的中国病人团,电影要做的商业化(通俗化、戏剧化)还远远不够。追逐、打闹、飙车和就义,它们都被加入到电影当中,变成一组更好看、更有卖相的群像脸谱。

    我甚至怀疑,连夜场疯狂砸钱钢管秀,也是出于这个目的。这个段落,同样是有辅助徐峥与谭卓情感线索的功效,但后来无疾而终不得见的处理,导致我对这个段落,产生了不同的理解。

    无论参照原型人物的深度报道,还是单就结尾黑底白字的普法进程教育,明眼人都看得出,《我不是药神》的幕后黑,哪是一脸奸相的瑞士大药厂,又或者,结尾的辩方律师,底气敢再不足一些?

    我知道,我在这里抛出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种不可能,就正如当下中国,完全不可能存在“神作”。

    徐峥的偏向虎山行,面对法律的示弱,抛弃病友的闪躲,目睹惨相的偿还,本质上还是用同情来带动剧情,感动了执法者。

    不是说,这样做就不行。只是,电影真的只能这样子?那牺牲何用,愤怒何去何从。

    这样一部偏写实风格的电影,最不缺的就是惨。一个观众突然被打动,是因为他不知道,或者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原来片中人物会突然挂掉。《我不是药神》切入现实,展现了一个中国人的命运可能,这会让许多观众受到内心震动。你很可能,也会成为一个无药可救的中国病人——没有任何穿越,或者再来一次的可能。

    如此阐述,可能还是不够严谨。当下中国,不说大病,很可能一个顽疾,就会让一个家庭家破人亡。这个时候,医疗体制,医保医患之类的现实问题,立马山塌雪崩。呵,原来是早已经写好的魔咒。

    病只是引,死才是结。

    所以,被消灭的,被铁拳击倒的,何止是戴口罩的病人。《我不是药神》点到为止,要求他们冲上街头的做法,显然不可行,也不可为,若依此就说,它有《辩护人》或者《一九八七》之类的勇气,还是有点太造神了。

    从放弃治病救人的鲁迅,到报复社会的恶性事件,眼泪是很自然的情感流露,说明人与人,还有存在起码的共情能力。但不得不小心,眼泪同样可能成为资本的麻醉品,正如资本在电影里,“荣幸”背锅。你也无法否认,为了扶正主人公,连《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也要找个撒气对象。但这不代表药监局就不应存在,法律就不会出疏忽漏洞。穷,就真的有道理。因为各种原因,《我不是药神》都没有走得更深。

    如果穷病是中国的专利,那面对隔壁的印度,我们是否还有体恤病人般的同情。多数人拒绝了解,因为太远了,不相干。而观众为《我不是药神》落泪,只是因为他们进了电影院。

    但我想说,穷病并不是中国的专利,正如不要因为王砚辉在审讯室总有过人表现,就认为他事实无罪。这句话,搁在美国的佛罗里达乐园,放在达内兄弟的比利时,也会很有道理。人与人是不同的,比如以穷富作为显性标签,但人与人的性命待遇,不应该用金钱来衡量。命是自己的,不是别人的,更不是国家的。所以徐峥赶紧做的事情,是把儿子送出去。对于命运已然注定的人们,唯一的希望,是放弃对安全的幻想。

    这不是过时的幼稚天真,而是人类文明不断进步,许多人甘愿为之牺牲的崇高天性。说到底,救人的,还是药,而不是别的,泛滥的同情,还是撞车的精神。如果一个体制只欢迎你束手就擒,那么,无论贫穷贵贱,下场都是死——只是死法有所不同而已。

    穷,刺痛了国人。死,才是没得救。

    这药能吃,但一点也不神。

    关注卫星号,大于整个宇宙

     7 ) 结合内情复杂的真实事件,这部“上海买家俱乐部”将掀起新一轮争议

    标题有开玩笑的成分, 拿《我不是药神》对标《达拉斯买家俱乐部》是不公平的。让-马克·瓦雷当然要比文牧野高明得多,《达拉斯》无论从各方面来讲,也都完爆《药神》。但是那部奥斯卡名作毕竟是大洋彼岸的故事,离中国人的现实生活太远。《药神》就不同了,它是一次对我们身边人情世故的生动再现。

    甚至,你能从中看出《辛德勒名单》的影子。当徐峥饰演的程勇准备重新卖药时,找出那份当年的患者名单,让刘思慧(谭卓)帮忙联系。在场的人问他:“你这次准备卖多少钱?”程勇斩钉截铁地说:“500”。这个在工厂里的戏,无论从运镜、剪辑、场景设计还是表演来看,像极了斯皮尔伯格的黑白经典。

    因为《我不是药神》确实有一定的特殊性,虽然本篇还是要着重聊聊这部电影本身,但也会不可避免会说到陆勇药案这件事上。

    《药神》是那类典型的社会意义大于艺术价值的影片,题材是它得以取胜的不二法宝。当这个选题被拍在制片方的桌上时,任谁都能看出来其成为爆款的潜力。这个故事的传奇性、戏剧性,对慢粒白血病患者命运困境的描绘,还有其中流露出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隐约可嗅的敏感性,都将成为影片的卖点,保证其热度的持续。

    包括徐峥和宁浩二人,对这个项目也是一种重要的加持。徐峥之前的《幕后玩家》让人感到失望,虽然票房到了3.6亿左右,但是相比同期的《后来的我们》,还是被碾压了。不过,徐峥在《幕后玩家》栽了跟头,又《药神》重新站了起来。

    《药神》有着观众们喜闻乐见的一切元素,包括宁浩与徐峥的那种幽默感,故事本身流露出的苦难观与现实性。确实,这部电影将引发人们对慢粒白血病和陆勇药案的新一轮关注,会让某些社会问题重新被人们重视,这是影片不可否认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影片本身高开低走的质量,以及其在题材上的挖掘程度,又让它显得并非那般无懈可击。

    对我来说,《药神》只能称得上半部好片。前面说了,身边许多人会下意识地拿它跟《达拉斯买家俱乐部》比,当然是比不过的。如果在对题材表达的充分和深度上分成五个级别的话,《达拉斯》基本做到了底,《药神》大概也就是二级水平。

    这一点并不值得拿来大书特书。在相对敏感的题材上欲言又止的片子也不少,很多也能给人留下持久的深刻印象。另外,光是以对题材的挖掘程度去评判,无疑也是片面的。但是《药神》在表达和艺术效果上,差《达拉斯》很远,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无论如何,它所呈现的故事看起来如此贴近,如此真切,自然就能将其本土性优势尽数发挥出来。

    本质上,这就让它看起来有点像LGBTQ题材兴起之时的作品那样,基本角度是对边缘群体挣扎的关照,以及不平等社会规则的批判。此外,它还遵循了现实主义框架中塑造英雄的手法,并以这种方式去表述更大的命题。这一点与许多韩国电影不谋而合,既以一个小人物的视角出发,去展现一个社会性的普遍问题。不仅如此,本片在服化道等许多方面都非常“韩影范儿”。但是《我不是药神》最终通过一个极其和谐的办法解决了这个问题,却少了许多余绪,消解了类似韩影中那种温暖与冰冷交织的纠结况味。

    因为素材的缘故,《我不是药神》自然有着非常强烈的严肃性,但它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艺术电影或纯粹的现实主义电影。主要在于其对一众小人物的把握,是完全遵循类型片范式的。程勇从一个只为赚钱的神油店主,到真心真意帮助病人的无私善者,就是John Truby所谓的“从成人到领袖、从玩世不恭到积极奉献”的主人公转变原则,也可以被看做是Cynthia Whitcom主角六层次理论中“自我、家庭、社团”的递进。并且实现的非常工整,几乎没有作者自己的改写或拓展。

    这种类型化的角色弧光,我们在好莱坞等主流电影中看到过成百上千遍了。但它仍然奏效,仍然能打动我们,就在于其建立在对观众心理的漫长研究和揣摩基础上,几乎是唯经验论的。这个基础就是同理心,因为人类普遍意义上的情感的存在,所以电影便可利用这些类型化角色让观众产生共情。

    但是,《药神》在人物塑造上仍会给人浅薄刻板的感觉,有功能性的意味在里面。程勇作为主角,再加上徐峥还算到位的演出,称得上是类型角色中较为饱满的刻画。王传君饰演的吕受益,章宇的黄毛,谭卓的刘思慧和杨新鸣的刘牧师,通过几次块状化的重点着墨,也算是立住了(牧师要显得单薄的多,多数时候承担次要笑点),只不过显得比较过火,并且还是免不了陷入人物的符号化塑造。

    《药神》在故事建置的阶段还算尚可,虽然没有任何新颖的叙事手法,但是分寸拿捏的好,足以让人看得津津有味,几位主要角色的登场也都显得错落有致。结果到了一年后的情节出现之后,影片作者似乎再也沉不住气了,急于向观众输出边缘群体那所有的挣扎、无奈、艰难与彷徨。从吕受益,到黄毛,再到程勇自己,几个煽情段落的编排相当激进,毫无保留,而且非常密集。直到程勇最终被抓捕归案,那拥有主旋律配乐的“十里长街送药侠”的结局,其影像效果简直令人胆颤。偏激点说,已经属于“狗血”了。

    所以,影片最大的问题是不够节制,尤其后半段,几乎不给观众思考的空间。或者说,后段所表达出的内容和大量的情感宣泄,只想留给观众一种思考结果,里子仍是将事件二分化的简单趋向。对于一个复杂严肃的原始素材,尤其是在现实世界正在进行时的真实事件,影片这样的处理手法值得商榷。不说与现实的关系,单就这种方法所呈现出的艺术效果,也让本来更高级的一部作品,自降了几分水准。

    所以《药神》在我这只能被视为半部好片,因为我看到影片作者因为表达上的急切,最终牺牲了叙事应有的节奏和韵味。他的形式基本是流程化的,也没有什么创造性的手法,人物算是生动,但很难说多么独特而深入人心。作者的观点铺的太早,讲的又太满,却仍嫌欠缺深度。故事很扎心,容易让人共情。尤其后面大段大段的煽情,有种强扭之感。至于题材上的敏感性,实际上是一种假象——事件本身早已被广泛报道,再加上如此规规矩矩的本子,过审空间本就很大。

    它的冰雪聪明不仅在于对审查红线的规避,同时还体现在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料理故事。本文提出来的这些遗憾之处,而作者本身也许并非没有意识到,却仍然这么做了。因为无论从市场层面还是项目开发本身来讲,这样做是最保险的。一方面,一些“要求不高”的观众对此完全不会在意,他们只需要看到一个有趣的故事,足够了。所以《药神》天然有着话题性极高的故事,只需要本分地讲出来,让最大多数的观众看的舒服,同时为了挤占票房空间,还不能做的太过沉重,得适当加点娱乐底料,齐了——这不就是那种老师傅手艺的“行活儿”么。

    因此,还未上映便口碑爆棚的《我不是药神》,无疑是一部精打细算的电影。它在某些时候当然能打动我,却无法让我为之难以忘怀。它是一部好看的电影,但很难让我承认是一部好电影。

    延展一下影片背后的真实故事,与影片本身没什么关系。《我不是药神》将陆勇塑造成善人、英雄,基本上与几年前主流媒体的套路一样,但真实情况并非如此。这位国内印度仿制药代购第一人,首先与影片不同的是,他自己也是个慢粒白血病患者,而片中的程勇只是一个普通的神油店老板。其次,现实中的这种药叫“格列卫”,片中改成了“格列宁”。而真实情况是,陆勇曾先后代购过两种印仿药。

    第一种药是其2004年代购的Natco公司的Veenat,四千块一瓶。影片里的药应该就是这种,这种药与国内患者服用的天价正版药效果一样,他也因此被视为拯救了上万患者的生命,成为慢粒圈的英雄。但是七年之后,他突然将代购的药换成了Cyno公司的Imacy,后来因为这种药的购买者太多,陆勇网购银行卡才被抓。

    当“陆勇假药案”曝光的时候,也正是《达拉斯买家俱乐部》问世没多久,所以实际上在这部影片被改编之前,已经有许多人将陆勇比喻成了中国的“达拉斯买家俱乐部”。

    问题就出现在这个Imacy上。如果说Veenat是货真价实的印仿药,是被我国法律强行按上“假药”标签的真药的话,那么这个Imacy就很可疑了。

    首先,这个药在印度的药店都买不到,而制药公司Cyno的地址,要么找不到,要么找到之后根本就不对,一些药店的老板还说这是一家“坏公司”。其次,在2017年3月底,该药被拿去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检验,5月份的检验结果显示,该药每100毫克的有效成分伊马替尼比例分别约为格列卫的55%和83%。再加上Cyno公司混乱的资料、奇葩的汇款方式和期限模糊的生产许可证。这些都意味着,Imacy很可能是真的假药。

    但是因为陆勇已经在患者圈里被神化,再加上慢粒白血病患者和家属们普遍缺乏了解渠道,造成信息的严重不对等,因此几乎没人质疑他代购的新药Imacy。去年六月份,GQ发布了一个专题报道《令人生疑的“中国药神”》,一篇非常高水平的文章,也是乏人问津。

    现实永远比作品更复杂曲折。相对于《药神》,我更想看看这篇报道的调查写作过程将如何被电影讲述。

     短评

    电影能做到的好,这部电影都做到了。剩下的是这个时代不让它更好。在我们刚刚经历过的时代巨变洪流之中,有无数这样的小人物在时代洪流中艰难生存着,同时在竭力不丢失他们的灵魂。终于有这样一部电影,让我们能够看到时代,看到善意,看到希望。希望这部电影也能被这个时代善待。

    7分钟前
    • 张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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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效是真实人性,特技是上映成功。

    9分钟前
    • 姨妈的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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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一下差评,基本是自诩为独立专业的几个影评人给的吧,果然又要说电影语言,商业媚俗之类,固然把这个题材拍成侯孝贤、蔡明亮那样,影评人会有高潮,但你们其实喜欢的是影院里就坐着你们两三个人那种感觉不是吗?没有这种电影,电影人在时代急速抛弃弱势群体的巨变中,就是完全失语的。

    14分钟前
    • 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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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在豆瓣语境下,是部时至今日终于拍出来的国产“高分韩国电影”。拿现实题材拍商业类型片,社会意义摆在那,群戏也处理得相当不错。对我们国家而言,这样的电影多一部是一部,走一步是一步。

    18分钟前
    • 徐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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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大的病,其实是穷病。真的被感动了,整体都很成熟,也有些许韩片的影子。几个演员表演都非常出色。可看性和内在的表达都不错。这个世界最荒诞在于,越贴近真实,真实越荒诞。人这一生,太不易了。最后,王传君,加油哦!

    20分钟前
    • 桃桃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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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不算完美,有些国产片的小毛病,但牛逼在于华语片环境下这个故事和题材,以及所有的演员。敏感的社会话题,法外义侠的设定,对现实的反衬,对制度的思考,群戏太棒。徐峥和宁浩,在《无人区》之后又一次探明了审查的底线,还有这个类型片的价值,对于华语片意义重大

    23分钟前
    • 乌鸦火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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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是想实名表扬一下王传君,内地青年演员里竟然也有这种会演戏并且很卖力的实力派演员,这要是搁在好莱坞,他能拿下一座奥斯卡最佳男配。像这样的现实主义题材电影,如果编剧不是韩家女,它可能连拍摄许可证都拿不到,过审更没戏,它在国内的审查制度下没有可复制性,像这样的电影,且看且珍惜吧!

    25分钟前
    • 亵渎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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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中国版《达拉斯买家俱乐部》”,这是中国的真实事件改编的中国电影,是属于我们自己的电影,不知道就去百度一下“陆勇”。

    29分钟前
    • 朝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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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建议:别买零食,吃不下的。

    33分钟前
    • Nood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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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法想象下一部这样的电影会是什么题材、能是什么题材,感觉就像是领受了上头扔下来的一根肉骨头一样。王传君真的太好了,周一围最后靠在车上等人的那一幕帅得我愿意为他入狱三年……

    36分钟前
    • 王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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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都会越来越好吧,希望这一天早点来”口罩成为符号,不是雾霾,而是人性的仪式,结尾竟然看到《辛德勒名单》一样的救赎。通俗感人,上海电影节首映哭倒一片,基于真实事件改编的社会意义加分,或许《我不是药神》之于中国,就像《摔跤吧爸爸》之于印度吧…能看到就不错。“其实只有一种病:穷病”

    41分钟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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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传君所有不被外人理解的坚持,都在这一刻得到了完美释放。他不是关谷神奇,他是王传君。你看,即使依旧烂片如云,只要还有哪怕极少的人坚持,中国影视也终于还是从中生出了茁壮的根。我不是药神,治不好这世界。但能改变一点,总归是会好的。

    44分钟前
    • 沐子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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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路过一家药店,门口的对联写着“只愿世间无疾病,何愁架上药染尘”

    46分钟前
    • 开开kergu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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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远远不够好,但是对于现在的中国电影市场来说,它又好得要命。

    50分钟前
    • 谢谢你们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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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涂彩不抹粉不抛光,近年来少见的现实主义力作。更可贵的是,清清楚楚地写中国的事,写印度的事,清清楚楚地表明这是上海,车牌上大大方方印着沪,而现在很多电影已经愈发架空现实了。战争题材写到恐怖分子得虚构一个不存在的国家,犯罪题材得虚构一个不存在的城市。《药神》为中国现实主义挽回尊严。

    55分钟前
    • frozen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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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牧野眼睛太毒了,观众的笑点、泪点、痛点被他牢牢抓住,徐峥现在不拼演技开始掏心炸肺放脱自我了,药物在中国绝对是个“不可说”,但这个电影说了它能说的,也不显山不漏水的说了它所不能说的,讲的是现实,但看过电影之后才会明白其实是超现实,2018最佳!

    60分钟前
    • 七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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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一个举动可能会改变别人的一生,酒吧领班从此爱上了钢管舞。

    1小时前
    • 大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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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贺学院硕士毕业生文牧野出手不凡,导演了这样一部扎实、感人、有见地的处女作!看片中常在想:在疾病、死亡面前,一些常规的道义、是非怎么都成了反意?先人说过“合情合理才是好法。”那么实践证明已经不合情理的法律规章就应该改掉它!直面现实,促人思索,这样的作品值得夸赞!

    1小时前
    • 谢飞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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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喜欢王传君的表演啊,几乎所有泪点都给他了!!而他曾经的同伴们,下月继续拿《爱情公寓》电影版面对观众。这个圈子里还是有不爱赚快钱的年轻演员,真好。

    1小时前
    • 哪吒男
    • 还行

    炸裂,哭成狗,从观影体验上看,比达拉斯买家俱乐部好,之间隔了差不多五个《动物世界》,导演处女作就这完成度,只能说剧本实在太好。我爸爸也是药神的受益者之一,否则我应该房子也没了。感谢他们🙏。

    1小时前
    • 喝可乐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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