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the end
看完《大门》之后脑子里总是在回放着morrison的迷离的眼神,阴柔的动作,以至于照着镜子自己也同化了一般的摆着morrison式的pose,原因不是我疯了就是电影或morrison的人物魅力使然。很明显,我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是个疯子,呵呵。
整个电影都在一首歌的贯穿下进行的——大门乐队的名曲《the end》,当主人公第一次意识到死亡的诱惑时,the end前奏的吉他杂音诡异的响起,像是给人一种启迪似的,之后morrison在一场演唱会上完整的演绎出了这首歌的始末,那骇人听闻的歌词使观众哗然。
大门乐队以一首light my fire红遍了全国,morrison也用这首个歌狠狠的戏弄了一把沙利文,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是这首在每场演唱会都被观众要求表演的歌曲激怒了或激醒了morrison,所以他大喊道you are all fuckin slaves!
而这句话正是无数摇滚巨星不得不接受的讥讽和引起反思的利剑。
morrison的爱情是放纵的,如同一团烈火,他将性与爱分离,也同时将爱与责任分离,因为他无法自救,这样一个人如何面对他的孩子?
他是一个悲剧人物,因为他的敏感和脆弱,从一个性感明星堕落成为一个满脸胡须肥胖如猪的邋遢鬼,这种自毁慢慢的成全了他的末日,无所畏惧,不受任何羁绊,安心待死。
我个人比较偏爱他的第一张专辑即同名专辑,在那张专辑里蓝调音乐和诗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这张专辑已经昭示了他的一切不安,绝望,愤怒,同时预示着他的生命的终结。
oliver stone对整个影片的色彩,结构安排的很完美,整个电影的确拍摄的很迷幻,符合morrison的感觉。这绝对是一部出色的传记电影。
2 ) 关于大门乐队
大门乐队(the doors)的传记电影,不知道为什么翻译成了火乐焚城,光看片名,我实在搞不懂电影想要说的是什么,远不如直译来得醒目。由于本人比较喜欢摇滚乐,因此对摇滚电影情有独钟,尽我所能,搜集尽量多的摇滚电影来看
以我对吉姆•莫里森和大门乐队的了解,感觉奥利弗•斯通对吉姆•莫里森多少有些顶礼膜拜。莫里森是一个很有争议性的人物,在他极端纵欲、言行与道德法律不容的同时,他还是一个不惜一切追求自己诗人生活的理想主义者。看完本片,不能不承认,斯通对莫里森的性格把握很到位。影片的节奏张弛有度,烘托的气氛足够热烈,尤其当吉姆演唱light my fire的时候,全场陷入狂热。与天生杀人狂类似,斯通将莫里森的思想发展过程归结为精神上印第安人的指引,这个死于车祸的印第安人始终出现在莫里森的想象里,伴随吉姆的创作左右。我们知道大门乐队的风格是迷幻乐,而影片用这种有点超现实的手法来表现莫里森和乐队的传奇经历,效果相当不错
大门乐队不能不说是一个谜,他们的迷幻诗歌、吉姆的即兴表演、甚至涉及性的方面,与当时美国其它的迷幻乐队都大为不同,看不出他们有哪支乐队的影子,可以这样说,乐队的风格完全取决于莫里森的脑子产生的幻象。虽然乐队有如此深的莫里森烙印,但也不能说这只乐队是吉姆的一人乐队,即使在莫里森大受欢迎的时候,他们始终都是集体行动,而其它三人也都甘心做吉姆的配角,使得大门不会像其它乐队一样闹分裂,这些在影片中都有很好的体现
另外不得不提到的就是,扮演吉姆•莫里森的演员瓦尔•基默,为了演好这个角色,他认真钻研吉姆的诗作,模仿吉姆的讲话动作,甚至在影片拍摄结束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无法摆脱吉姆的角色。正因为瓦尔•基默的卖力演出,我们才得以看到一个塑造的如此出色的吉姆
3 ) 与电影无关
[1]
一些东西已知,一些东西未知.在已知和未知之间就是门.
------Jim Morrison
第一次接触Jim Morrison的东西是在高2的时候,压抑的高中生活让我疯狂的吸收音乐来解压.我承认我是一个奇怪的人,至少在不了解我的人中,而这些人在我接触的人中占了大多数.我那时根本不在乎那些我不想接触的人,我也讨厌那些亲亲我我的港台音乐,更讨厌日韩的音乐.因此我那时一直嘲笑小四儿的头上出现的"黄毛"和在我面前发嗲的女生听的流行歌.说实话,那时我只在乎我的耳朵.我没日没夜的穿梭与市里的音像店,想找一些不一样的声音.Metallica,gun and rose,nivana......{感谢中国的盗版和"打口带"}虽然这些东西早已经满足不了我日益空荡的心.
那天我趴在桌子上看着窗外,跟着耳机里音乐发呆.很奇怪,我耳朵里的超过XX分贝蜂鸣声,可窗外的树叶却一动不动.窗外的景色一成不变.恩,就是一个很平常的下午课外活动,那时我还不喜欢足球,不喜欢和四儿一起在操场上疯.我只喜欢一个人很安静的享受这些"安静"的音乐.安静的让我犯困,看着树叶,我被无聊催眠了......
我转过脸,是那张早一记不清相貌的脸,我现在只记得她笑的时候浅浅的酒窝.我揉揉了惺忪的眼,拿掉耳机,对她挤出一点笑容,已经无从考察那时的我到底脸红没有.她递给我一盘磁带.我镇定的接过来,封面上的红色吸引了我.
"我在我哥房间里拿的,不知道你喜欢不?"
"......"
反转看封底,打开机器,打开磁带盒,放进去,按下PLAY键.我始终不敢抬头看她,说句实话一直到现在我也不敢和女生对眼,我怕那些火热的眼神燃烧我,我是一个很懒的人,懒的自己连照顾不好自己.
"break on through"这就是我听Jim Morrison 的第一首歌.我被吸引了.以至于当她问了不知多少遍"好听吗?"我也不知道.她从我的耳朵上拿下个耳机自己戴上,在她的手伸向我耳朵的一瞬间,我有闪躲的意识,但是头部的运动却不受大脑的控制,当她的手接触我的耳朵,手背贴这我脸的一瞬,我那些听摇滚积累起来所谓的"戾气"被她一抚而去.幸好还有欣赏音乐这个借口来掩饰我不的知所措,可是脸上的东西却掩盖不了.我才慌乱的点点头:"恩,挺好的."
"这首歌叫什么啊,挺悲伤的".
我看看歌词说:"叫'陌生人'".
"哦"
就这样,坐着听,和她一直听完了整盘磁带.当PLAY键跳起的时候,我的视线才从耳机线上转移到录音机上.
她摘下耳机,对我笑一笑,"我哥那有好多,如果你喜欢,我下次再给你带几盘."
"好"
她放下耳机,看着她的背影,我才想起得说声谢谢.
她转过脸,穿过教室门的光被她的笑容揉成一片片的,像羽毛飘在空中,羽毛飘在我的脸上,热辣辣的.
我低下头,反转了磁带,按下PLAY键......
上面的故事结束了,不是大家想的结局,没有爱情,没有等待,没有所有....
因为Jim Morrison,我想起自己,我一直都是这样的懒.我比较会装傻,按丫头的话说.也许吧,我不在乎那些火焰,我是别人点不着的.也许吧,我只会自燃,等我想着的时候,我已经是灰烬了,05年的一个光线充足的早上,确切点是10月21号我把自己点着了,却没换来一点光,还落了个怕光的习惯.光线充足的早上,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就想笑,笑自己很傻,我的笑延着镜子的光折射到房间里各个角落,满屋都是我那可笑的脸,我闭上眼....
[2]
......我们因付出自己感知的疑问而满足,我们原先是在山脚下疯狂起舞的幽灵,如今变成了在黑暗中凝视前方的眼睛”。
-----Jim Morrison
在听The Doors的歌时,我仿佛见到Morrison脸朝下地倒在他的星河之中。在夜的黑暗和昼的明亮之间,他选择了内心世界的永恒。The Doors的名字取自1954年的春天Aldus Huxley出版的一本名为The doors of perception(知觉之门)的书,这本书名源自于英国诗人Willam blake的一句诗句“当知觉之门被打开,人们就能看清事物的本来面目,无穷无尽,而这本介绍麻醉剂的书在60年代初LSD盛行的时候红极一时,Jim Morrison再把The doors of perception浓缩为The Doors,寓意通过音乐之门来寻找一切事物的答案。1973年3月,Jim Morrison告别了The Doors和美国,带着情人Pamela来到巴黎继续他对艺术的追求,他开始专心于电影剧本和音乐的创作,两人在巴黎过了一段相当安静的时期。1973年7月3日凌晨,Jim Morrison在洗澡时死于心脏病突发,年仅27岁。Jim Morrison曾说:“人们惧怕痛苦甚于惧怕死亡。很奇怪他们会害怕死亡。较之死亡,生命的伤痛更深。而一旦死亡到来,痛苦也就随之结束。我猜想,它就像是一个朋友" 死神的确像一个朋友那样带走了他,一切终于结束(The End)。
如今Jim Morrison静静的躺在巴黎拉雪兹神甫公墓,每年有成千上万的人来到他的墓前祭奠,这里是巴黎的第四景观,不远处的肖邦和比才都没有这样的哀荣。1991年3月,Oliver Stone导演的电影The Doors在Morrison离世后二十周年纪念上映了,他选择了Vat Kitmer作为主角。在影片上映后,The Doors共有四张专辑同时上了Billboard榜,各地有关The Doors和Jim Morrison的书纷纷出炉并热销,一批又一批在Jim Morrison死后才出生的青年奉其为精神偶像...
拉雪兹公墓
乔治.比才;莎拉比恩.哈特
......
他们都在等你
终有一天会走进那座坟
伙伴门呼唤这个奇妙的灵魂复活
宣称他们发现了这块瑰宝
他毫不恐惧 坦然走向死亡
他变成天使 轻盈地飘过人间
不再有金钱 不再有优质大麻
不再有宏大的舞台 不再有欢呼的人群
不再有诗歌 不再有迈阿密姑娘
不再有凯鲁亚克和金斯伯格 不再有兰波和魏伯伦
他在另一个王国继续干着其他的事情
而余下的人们 生活将刻板而单调
但是 会永远怀念他们曾拥有过的
亲切的歌声
。。。。。。
4 ) 早已游完人间的
我的思考损伤了我的神经
像那些酒精和毒品一样
但我依然有爱。。。。。。
我确定我的死神随时环绕身边
我 用对死亡的认识与感觉
创造我的心声
人们将之视为音乐
它的神奇魔力演变成一种宗教
但我依然害怕
害怕老去。。。。。。
摇晃舞蹈,抖动着自己的孤独
也疯狂地摇摆着欲望
一不小心我被挖掘
就想你们忽然领悟自己的孤独或者痛苦或者快乐
以及曾未被感知的一切一样
面对忽然而来的醒,
我也一样害怕
并且因为害怕而疯狂
我知道爱我的姑娘想要什么
我只是害怕老去
我对贴近死神的感觉上瘾
就这样我们快速地游完人间
但是我仍然有爱
我仍然有爱
5 ) 一天听两遍the end的日子
有一段日子,我每天听两遍the doors的“the end”,每两天看一遍奥利佛斯通执导,瓦尔基尔默主演的电影《大门》。
那段日子里我足不出户,整天以方便食品,再加上满屋的烟气度日。迷迷茫茫中,脑子里一会闪过jim morrison的低吟“people are strange when you're a stranger”,一会又闪过他的吼叫“when the music's over, turn off the light”,忽然间我明白了:他妈的,turn off the light就是去死啊!
看到jim二十多岁就死去的既成事实,再想到他的很多歌曲,再想到他著名的“the end”那首歌,很容易的,人们会认为“the end”的意思就是人的终点:死。斯通在电影《大门》里也是抱着这样的观点的,所以电影里当“the end”的旋律响起时,那个让jim魂牵梦系,象征着死亡的印第安老人肃然而立。
但我对这个观点却是不能苟同。一个人,就算他对死很敏感,但也不会在每个时刻都流露出来。就像南朝的陈子昂,一生仕途坎坷,所以有人认为他写下“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泪下”的时候,也是怀着自伤自怜的感情的。我觉得这就有点过分:古人在面对着特别伟大壮丽的景观时,往往会忘记了自己那点对宇宙来说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全身心的去感受宇宙的雄奇广阔。这,我认为就是陈子昂写这首“登幽州台歌”的本意。
jim对土著人的神秘活动非常热心,这表明他对探求人类的本源很感兴趣。在我一天听两遍“the end”的日子中,我感受最深的是歌曲中段伴奏变弱、jim开始像梦呓(微软拼音2。0真垃圾,居然没有梦呓这个词,却有梦遗,KAO)般独白的场面。
“迷失在一个罗马的......痛苦荒野中
所有的孩子都发疯了
所有的孩子都发疯了
等待着夏日的雨
“城镇的边境传来警报
驶在国王的高速路上,宝贝
金矿里奇怪的一幕幕
驶在向西去的高速路上,宝贝
“骑着蛇,骑着蛇
去那条湖,那条古老的湖,宝贝
这条蛇很长,有七英里
骑着蛇......他很老,而且它的皮很冷”
“西边是最好的
西边是最好的
上这儿来......让我们把没做完的做了吧(注:个人感觉是指两人的亲昵)
“蓝色的巴士在呼唤我们(此处blue是指忧郁还是仅指蓝色,有待进一步分析)
蓝色的巴士在呼唤我们
司机,你要带我们去哪儿”
听到jim如巫师般的吟唱,神秘而又似乎无意义的歌词,再加上若有若无的伴奏,这一切,是否把你的理解力逼到了极限?是否你表面的那些东西,比如尊严、坚强,都随着歌声而开始瓦解,而渐渐显现出真实的赤裸裸的你自己?人的基本欲望是生理欲望,基本欲望被满足后,才会想到满足其他欲望,比如名声、金钱之类。当你觉得其他的欲望其实很虚伪很无聊时,那你的基本欲望是不是在慢慢抬头?你是不是感觉自己充满了野性,脑子里满是想什么就干什么的念头?
于是,在歌曲的高潮部分,一切都变得那么自然,那么原始,那么发自内心的诚实。“father, i want to kill you.”这句话jim说得相当轻松,甚至可以说是轻描淡写。“ mother, i want to......”唱到这里时jim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大吼道,“fuck you!”听到这里时我脑子一下蒙了,然后马上醒了过来:他妈的,就得这样啊!这就是我心底里想的啊!
歌曲接下来是模拟做爱快到高潮时的场面,随着强劲迅急的曲调,jim的一声声“fuck”的低吼,不仅是你的精神,还有你的肉体也在向高空飞腾。随着最高潮时鼓点的强极而弱,亢龙有悔,jim倒在了地板上,他已经经历了一次高潮。
我认为,这就是“the end”这首歌的真实内容,这不是一首关于死的歌。
我曾试过一边听“the end”一边手淫,结果成功了,一泄如注。我只试过一次,因为在我幻想着具体对象时,我并没有专心去聆听“the end”,这让我产生了把“the end”当作工具的罪恶想法。
一天听两遍“the end”的日子持续了不到一个月。现在回想起来,那可能是我最颓废的日子。
附注:从心理学上讲,人的一些原始的隐藏的性格、欲望等,统称为阴影,是构成集体无意识的四个部分之一(另外三部分是人格面具,阿尼玛或阿尼姆斯,自性)。平常的时候,人都生活在人格面具下(人格这个词最初的意思就是面具),而阴影则潜藏着。当人格面具和阴影结合得很好时,人就会感觉非常快乐,非常有创造力,非常像头野兽,这也是好多天才看起来都那么疯狂、那么充满兽性的原因。这个或许可以帮助了解“the end”这首歌。
呵呵,再谈两段关于手淫的,女性网友请自制,勿看。
我一个朋友跟我讲他看到的电影里最浪漫的手淫,是迪卡普里奥在铁皮屋顶上,仰面对着满天的星斗和皎洁的月亮。
我觉得最常见的还是凯文斯派西在《美国丽人》里的早起运动。
6 ) 此地无人生还——好导演、不错的影片,只是与Jim morrison无关
午间在喧闹的办公区,吃着便当,去追忆几天前清明节放假期间看的电影,多少有点吃力。尽管导演是奥利弗.斯通Oliver Stone ,尽管电影是声名显赫的《大门》(the doors) 。
我对The doors的认知,是家里那张同名专辑,1967年发行。从《Light my fire》到《the end》,说不上耳熟能详,但颇为熟知。
Jim Morrison是The Doors灵魂人物,六十年代反叛青年偶像,死的时候年仅二十七岁。Jim墓地在巴黎拉雪兹神甫公墓,陪伴他的有肖邦、王尔德,邓肯。。。
他的墓碑前一年四季鲜花不断,来自世界各地留着长发,穿各式各样服装的年轻人,用独特的方式凭吊、寄托哀思——将点燃的“万宝路”供在墓前,把啤酒洒在墓地上。。。
墓志铭很简单:Jim Morrison 1943--71。
这些是从大门中文网站的卷首语看到的~~
清明节三天我看了2个电影:除了《the doors》还有周星驰的《长江七号》。
之前跟老纳说起《大门》,他说,看吧,牛,Oliver stone的电影都牛。一想也是,能拍出《天生杀人狂》的导演,还有什么是不行的?所以带着定势和期待开启这“迷幻之旅”~~没有太多惊喜,也没有更多失望~~一部120分钟符合导演水准的传记影片。。。带有一定主观的发挥和虚构,也受了很多传记《此地无人生还》的影响——后者是摇滚文化与流行文化专家杰里•霍普金斯与大门乐队核心工作人员丹尼•苏格曼共同完成,首版于1980年问世。——这部拍摄于1991年的影片,在介乎真实和虚构间,塑造了一个天才、诗性、自我放纵、沉溺酒精和毒品的诗人、歌手、乐队的灵魂。。。
你看到Jim Morrison了吗?不,你只是看到Val Kilmer或者Oliver Stone所理解的Jim,,你领会的《the end》或者《back door man》确实如此吗?确实比只听专辑要好得多,但是,我只是看到一个躯壳在月光下、在沙漠中吟唱、在舞台中狂躁的嘶吼,在万头攒动的现场,空泛的演示一场场死亡……
我认为,电影最成功的一幕是:Jim在洛杉矶的舞台缓缓地唱《the end》:
The killer awoke before dawn
He put his boots on
He took a face from the ancient gallery
And he walked on down the hall
He went to into the room where his sister lived
And then he paid a visit to his brother
And then he, he walked on down the hall
And he came to a door, and he looked inside
"Father?"-"Yes, son?"-"I want to kill you",
"Mother, I want to..."
后面隐去的是——fuck you……这段太震撼了,有人说他是思想家,有人说jim是流氓、乱伦者,anyway从这以后,大门成就了大门,我觉得只有懂得了词的创作背景,才明白何以伟大,何以不朽。
影片最失败的是对Jim无限制酗酒、牢狱的描述,以及最后的死亡。死亡是27岁的jim留给后人的迷幻终止,曲折实现了他自己的“the end”,但是,我不喜欢暧昧混乱的“制造”这个被制造出来的the end我认为是败笔。
一句话点评:导是好导,影是好影,只是,与Jim Morrison无关:)
如果你打算做大门的铁杆,
你必须听6张专辑:《The Doors(1967年1月)》《Strange Days(1967年10月)》《Waiting For The Sun(1968年7月)》《The Soft Parade(1969年7月)》《Morrison Hotel(1970年2月)》《L.A. Woman(1971年4月)》
你必须记住一个名字:Jim Morrison
你必须看一部电影:《大门》
最后,你必须看一本书:《此地无人生还》……
虽然,我还没有看过。
08.4.9
其实现在想想给力荐似乎因为这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让我深入了解JIM的片,骂也好,夸也好,第一个总是记忆犹新的。
Oliver Stone的造神运动Vai Kilmer最尖儿的一出戏
建议看《此地无人生还》,看完书的人就别看电影了。
有点失望,传记果然还是不好拍,要不就是被琐碎的片段组乱叙事,要不就是难以抓住人物内心
狂熱、放縱和變幻不定的吉姆莫里森,燦爛如流星,劃過那個紛擾時代的天際,卻放出太陽一樣耀眼的光亮。他就像《悲劇的誕生》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再世,集詩人,搖滾巨星,酗酒狂,藝術家,偶像一身,忘卻那些理性與秩序,帶領人們將感知的門打開。
看了快3个月了。。。。能看下去,是因为Morrison是当初爱过的男人。。。。
莫里森中后期基本被人群裹挟了,变态一样吸收那些名望,一些镜头看着痛心。好像68年以后很多人都有疯狂自大倾向,见过神的人觉得自己就是神(all is one, one is all, I'm the God, I can do everything )。莫里森演员长得有点像张杰
这片儿虽然拍得傻了吧唧的,但是基本上和Morrison相似,更何况导演加分,MichaelMadson加分,Meg Ryan更加分……
68/100。只有表面没有内在,想通过此片了解一下Jim Morrison的内心世界基本没戏。全是支离破碎和片段,没有人物内心的变化。最后死得太突兀了吧。
We're reaching for death on the end of a candle. We're trying for something that's already found us. Last words. Out.
奥利弗·斯通九一年的片子,到现在才看。看完后很难受,为什么没有早点看到这片子,或许以前有一些选择会不一样,也可能其实没什么区别,那时候我多傻啊,虽然现在也没聪明多少。但是看完后很热,看到莫里森对帕米拉说:“我不能没有你宝贝”,我就哭了。我去搜评论,他们都说爱上这样的男人注定是悲剧.真讨厌这些评论家,所有的爱都冷暖自知,凭什么你就觉得是悲剧?去你的!!如果能这样活一回,27七岁就死掉也没什么。把自己折腾到心力衰竭,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爱自己!总之他在舞台上性感到让你抓狂,他写的词是最美的诗,他的人生很帅~
天才都很危险。总之,我爱jim morrison这个疯子。
一位灵魂歌者,罂粟、sex、酒精伴随了他生命中的璀璨,也将他的生命耗尽。“我一直相信在视觉和听觉的双重范围内,人们只能感知到理他们较近的东西。然而如今我越来越感觉到在我面前还存在一些更改更远的领域,我仅仅是想探索这些领域。”吉姆莫里森短暂的一生因为音乐而变得永恒。
大概人是很难承受任何突如其来的 虽然理解导演的表现意图 但总有点再看月亮组的错觉 或者往大了说 基本上一个拥有些许才华的人都是这样被挖掘被吹捧被毁掉的
大门铁粉也许会认为此电影对吉姆的描写未能面面俱到以至有所偏颇,但斯通最难能可贵的却是把握住了这支乐队和那个年代迷幻般的精髓
中学时读每期《音像世界》看Jim的连载,终于在电影院里把这片看了。头发尖儿的电都通了。字幕起,文艺青年们四散,照样听见有男大喊“太烂了,这片实在太烂了!”(是每次看完电影喊烂的都是这个人吗?怎么连调调都相像)没有过疯狂青春的人,应该进不去吧……若要都明白,你得重新活活那几年:D
熟脸太多真不好,看着梅姨和Hodge大叔,情绪怎么也放不进去。歌是歌,人是人。吸毒酗酒乱性伴随摇滚乐任何乐手演员showbiz乃至整个人类,60年代的“飞”建立在毒品和各种异教上,大事件太多,年轻人嗨了疯了傻了操操操,各种混乱各种放纵各种浪费各种心理不健全,反正操死自己就完事了
他是命里赴死的人,平常人妳为何也随他而去了。妳说妳爱生活但你难道不也憧憬黑暗?疯癫与文明。骨肉皮和其他西方世界摇滚乐毒品酒精性爱狂乱的头昏昏追随者。他恨他的父亲,电影却没指明原因,多少显得不自然和矫情。电影拍的不错,音乐不错,可惜我不嗑药我觉得可笑。你的诗性,让我每每内心发笑。
作为Jim & Pam的迷妹这部电影有些让我失望.....对于Jim的描写太过潦草和负面化。方基默演得很浮夸,梅根也不符合我心中Pam的形象。听到熟悉的音乐想到那些美好的记忆,唉说多了都是泪。
每次看摇滚传记片都是一段自我毁灭之路。当然原声都是超赞的!